10月28日19:30,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校团委协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第26期、人权研究中心校庆系列学术讲座专题(九)在线上顺利举行。中国海洋大学桑本谦教授做题为《默认规则与民法的起源》的讲座。讲座由常安教授主持,钱锦宇教授、王丽美副教授、陈凌云副教授、鲁甜博士、李佳飞博士与谈,校内外师生400余人在线上参加讲座。
桑本谦以日常交流的“沉默信号”为例,阐明默认规则的具体含义,进而以默认规则为切入点来探讨民法的起源。桑本谦简要回顾了我国民事法律的历史,借默认规则来分析我国民法中的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反思现代民法的功能与分类方法,并探讨了我国现行《民法典》在法理上的优化空间。他最后谈到,在民事关系中给予当事人默认规则上的自主选择空间,可以使当事人更好地回应社会。我们还应更深入地理解民事立法在“负面清单模式”与“路线图模式”之间的取舍。
与谈环节,钱锦宇结合桑本谦在研究思路与方法上的创新,谈到中国法学应有理论自觉,通过反思性精神塑造研究与学术。王丽美谈到,民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公民生活逻辑的法律化。陈凌云联系民法里的默示逾期违约、当事人合同约定等法定规范,为本次讲座的主题举出规范分析的实例。鲁甜认为需要结合合理使用的目的来理解知识产权立法上对模式行为的不同效力认同。李佳飞提出应当以“不说话的道理”来理解默认规则,同时在选择立法模式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常安总结强调,要重视学术研究中的联结与整合,打破学科分野中的割据逻辑与孤岛心态;在实践中发掘多样性,体会思考与语言的魅力。
(供稿:人权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