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系列学术讲座】吴欢副教授作“从鲁迅案看“官告官”的民初实践及其法理”讲座

  • 发布:2022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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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下午,由我校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主办的“法治讲堂”第12期在广东华商律师(西安)事务所会议室如期举办,并在线上进行同步直播。本次讲座主题为“从鲁迅案看‘官告官’的民初实践及其法理”。学院特别邀请到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政府研究所所长吴欢副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吴欢副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主张“从变迁省思治理秩序,在中国发现行政法理,迈向治理者的法理学”。本次讲座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陈玺教授担任主持人,宋鋆博士、王若时博士担任评议人。本次讲座在线上同步直播,线上与线下共有百余名师生、律师参与讲座。

讲座从对民国初年鲁迅先生状告民国教育部而向平政院提请诉讼案的概述与介绍开始,对鲁迅先生挺身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发声的深层原因、本案的审理进程与审理结果、舆论界对本案的观感与评价等内容进行细致的剖析。

吴欢副教授分别从哪个“鲁迅案”、何谓“官告官”、“民初”是何年、谁之“实践”、为何“法理”、我们怎么“看”、我们看“什么”等几个方面进行解题,深入解读了这起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民初案件,从法律史的角度考察了本案的法理学、行政法学价值与意义。

宋鋆博士指出,通过对本个案的研究分析,我们能够对民国时期平政院相对独立审判地位有所了解,并对关系、人情等因素在民初行政案中的影响。王若时博士指出,本场讲座充满激情与活力,在文献材料整理及课件呈现方面很有示范意义,并提出民国时期的行政案件可与帝制时期的文官处分案件进行比较研究。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针对所讲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提问,吴欢副教授进行了耐心的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供稿: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