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林青,女,1964年生,法律硕士,硕士生导师, 法学教授,民法教研室主任。曾先后主讲民法学、民事案例评析、知识产权法课程。主编和参编教材数部,出版、发表过多部(篇)法学专著及论文。其专著《知识产权的利用与保护及法律规制》作为2007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被列入知识产权学术文库,并于2009年9月获得西安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曾主持2007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的利用与保护及法律规制》,并同时参与了2004年及2007年西北政法大学校内的部分重点研究项目。同时兼任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学生涯里曾多次获校优秀教师奖、校优秀共产党员、学院教学科研奖,西北政法大学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2011年被评为“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
在初冬午后阳光的笼罩下,雁塔校区显得宁静而幽雅。初见赵林青老师,是在她的办公室楼下。笔者原本紧张的心情被她从容的气质、亲切的微笑和温柔的语调瞬间融化,在随后的交谈中,更见识到了她的独特魅力。
偶然选择 一生坚守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对“法学”还没有什么概念的赵林青老师被影视剧中法官、律师们威严正义的形象所触动,毅然报考了西北政法学院的法律系,从此走上了求索法学真知的道路。在政法园四年学习和生活的过程中,赵林青老师不仅受到了法学文化的熏陶,学到了丰富的法学专业知识,同时也被老师们深厚的知识积淀、娴熟的知识技巧运用和敬业的工作态度所吸引。于是,在1985年大学毕业时,选择留校成为一名教师。为了给自己的教学工作积累坚实的基础,赵老师在不中断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多次进修,并考取了法学硕士学位。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一位有着二十八年执教经验的教师,赵林青老师认为,一位优秀的老师,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只有精通专业知识,才能在课堂上发挥自如,将知识灵活地传授给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课堂上赵林青老师经常与学生互动和交流,通过对学生眼神和表情的解读,判断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以此来调整讲课的进度。在课堂之外,赵林青老师也与学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她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与学生进行敞开心扉的交流,她也很乐意帮助学生解决日常生活、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赵老师热爱工作,喜欢学生。有学生回忆,赵老师曾带病为他们讲课,在课间休息时看到老师整个人疲惫地瘫软到椅子上,许多同学为此情景而动容。在赵老师看来,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良好的引导,帮助他们找到正确的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而且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他们人生的发展道路上给予帮助。“对于我来说,教师这一职业是我的终生事业,而非一种谋生手段。”赵林青老师如是说。
勤学慎思 格物致知
对于一位高校教师来说,只专注于教学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赵林青老师的课堂深受学生欢迎,另外,她在学术研究上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她出版过3部著作,发表过30余篇专业论文,其中包括20余篇核心期刊论文。她的专著《知识产权的利用与保护及法律规制》是2007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被列入知识产权学术文库,并于2009年9月获得西安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论文《特殊标的物有抵押问题探析》获得2008年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赵林青老师认为,教学和科研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并不矛盾。科研以教学为基础,教师要把教学工作做好,进行大量阅读学习后,便能从中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同时,科研促进教学,教师及时将相关问题的研究动态、研究成果介绍给学生,可以促进学生的思考。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作为法学专业的教师,赵老师还承担了一些与法学相关的社会工作。在赵老师看来,对法学的研究绝不能只停留在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研究层面,因此,她十分重视将法学理论的研究与实务相结合。赵老师一方面将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为司法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意见,而另一方面,她通过对司法实务的接触,收集了大量的真实案例和法院判例,为自己的教学内容注入了新鲜血液。
谆谆教诲 润物无声
从1981年至今,赵老师在法学道路上已经历练了三十多个春秋,多年来,她不仅在法学领域中建树颇多得以成就自我,同时也为国家、社会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在这期间,赵老师总结出了一套有效的法学专业学习方法。
学习法学这样的人文类学科,首先离不开大量的知识积累,阅读和借鉴法学著作及论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学习环节。其次,在学习时要注重效率。不要拉长学习战线打疲劳战,良好的学习状态应该是劳逸结合的,学习时便专注于学习,学习之余则可参加各种活动,放松身心。作为民法学教授,赵林青老师专门强调,民法这一学科与许多法学学科都有交叉,所以民法是法学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学科。民法的内容多,知识面宽,知识点杂,体系结构也不是十分清晰,但对于任何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它都是学习的铺垫和基础。因此,学好民法这门课程十分重要,本科生作为初学者,想要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就要在理解知识点的基础上加强记忆。
理论知识来源于实践,也将运用于实践。赵老师认为,对于法科学生来说,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不只是学到法律知识后去审理案件这么简单,而是需要一个过程。学校开设的一些案例研究课程,虽然也属于理论研究,但与课本上纯粹的理论研究有所不同,其中包含的内容更加鲜活。学好这些课程,便能对法律实务有所接触和了解,顺利完成理论到实践的过渡,以便将来更好的将法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在采访的最后,赵老师讲到,当代大学生有着自由、激进、热情、单纯的鲜明特征,但是相比于以前的大学生,他们在学习上表现得比较随性,缺少了使命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对此,她希望大学生们能对知识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明确目标、勤奋自律、认真好学、敢于吃苦,最终达到自己所期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