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王莹莹,女,1979年生,汉族,山东济南人,副教授。2001年、2004年分别取得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起在我校任教至今;2009年取得厦门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10年获得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罗马法与比较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发表《论商事代理在罗马法的前世与今生》、《中国商法年刊(2015)》等论文数十篇,并有多篇获奖。2013年入选中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互聘“双千计划”。
《礼记》有云:“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
王莹莹老师主张“启发、自主、探究、创新”的教学模式,积极引导学生、启发学生,让学生学会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她平等对待学生,大力倡导“畅所欲言,自由讨论”的课堂风气,让学生的个性与才华得以展现,师生在和谐的对话交流中也得到了共同发展。她把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引入教学,把抽象枯燥的法理知识与鲜活的实际案例紧密结合,在提升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更帮助学生有形化地记忆。王莹莹老师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勇于提出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用循序渐进的方法引导学生思维过渡,使学生能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
这种教学模式,体现了课程改革中新型教学关系的确立对教师角色的新定位。王莹莹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反问自己:当今学生最需要的是什么?采取怎样的教学方式才能使学生学得透?“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她认为教师不是唯一的知识权威,而是“平等中的首席”,是学生学习、生活和情感方面的引领者和帮助者;学生也不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而是教学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问的主动建构者。
回顾第一次站上讲台的经历,王莹莹老师笑着说:“刚开始会有些紧张,虽然在前一天进行了充分的教学准备,可在课堂上还是忘记了自己要讲的内容。”准备教案时,从最初的引入到最后的总结,每一句话她都要斟酌推敲。她坚持在部门法教学中向学生们传授法哲学理念,用更宏观的视角看问题。王莹莹老师拒绝填鸭式地灌输知识给学生,注重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们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
正是因为拥有丰富的求学经历,王莹莹老师十分主张同学们学会独立。2005年,在厦门大学师从教育名匠徐国栋时,恩师考虑到她的学习情况与背景,推荐她前往意大利留学深造。经过积极准备,她通过了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孤身一人,远离故土,她选择了坚强与独立,面对各个方面的考验,她迅速成长,在语言学习上也有了飞跃的提升。在外留学期间,她以“游学”的心态,通过书面结合口语交流学习了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于2008年被评选为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留学生。
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就意味着奉献人生的开始。从教以来,王莹莹老师利用课余时间辅导过的学生数量众多,在学生学习的关键阶段,提供及时到位的帮助,王莹莹老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神圣职责。学无止境,教无止境。在她看来,教师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挑战自我,不断完善自我。她强调,教师本身要不断丰富自身内涵,教学过程中才会运用自如、事半功倍。王莹莹老师给予学生独立自由的学习空间,学生不必担心老师将想法与立场强加给自己,从而获得了实现自身价值的可能。
1929年,《海宁王静安先生纪念碑》上,陈寅恪先生写道:为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这句话也烙印在王莹莹老师的心里,她在学生的眼中是勤奋的,书架上层层叠叠的书便是证明;她是严谨的,利用大量时间求证真理;她是亲切的,为师为人以爱先行,她在生活和工作中追求独立的精神和自由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