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3—2024年度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通过中加学者交换项目赴加拿大高校研修。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加拿大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他相关领域。
二、选派规模、留学及资助期限
选派规模:全国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留学及资助期限:4—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二)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2200加元/月)及医疗保险费用。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我校全职、正式教学或研究人员,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后无工作年限要求。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自行联系后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
(七)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中加相互了解的申请人。优先考虑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八)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以上方可申请。
(九)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8)及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五、申报流程
(一)2023年6月1日前,申请人根据《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
(二)2023年6月2—6日,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2),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选拔,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国际处。
(三)2023年6月7—15日,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国际处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四)2023年6月16—25日,国际处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
(五)2023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拼音(姓、名分开,大写);邮件主题命名格式:2023年中加学者项目+姓名拼音(姓、名分开,大写),发送至md4@csc.edu.cn;并将网报后形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提交学校国际处。
六、评审及录取安排
留基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将于2023年7-8月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加拿大驻华使馆将于2023年7-8月组织评审合格人员参加外语水平电话测试;留基委将于2023年8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琳
联系电话:029-88182510
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