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暨“十五五”时期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交流会在我校雁塔校区人权报告厅举行。 本次会议由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共青团陕西省委指导,我校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承办,来自全省司法机关、高校、律师事务所及社会组织的百余名代表参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代表学校致欢迎辞,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解丹蕊出席并讲话。 在“十五五”时期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系统治理、分级干预与协同共治主题下,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周敏教授结合行政法学与基层治理研究专长,就专门教育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法治化等议题发表见解,强调行政法学院将持续发挥学科优势,为青少年司法保护体系构建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在会议专题交流发言中,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总督导张正围绕“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预防体系的构建”作主旨发言,周敏、王江涛、雷雯、宋丁博男、高荣荣、李美荣等与谈人分别从司法实务、法学教育、检察监督等维度展开深入对话。 本次会议还完成了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的选举及秘书长聘任工作。 (供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撰稿:崔小宜 审核:高翔)
4月29日,我校举办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暨宗教工作特色智库建设座谈会。本次活动由党委统战部、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承办,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协办。副校长张荣刚、陕西省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副处长李伟、民革陕西省委会参政议政部负责人屈广平出席会议。 在开幕式上,张荣刚致欢迎辞,屈广平代表民革陕西省委会致辞。 座谈会分为上下半场举行。上半场由我校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李锋教授主持,甘肃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主任马志铭、西北大学区域国别学院副院长李福泉教授、西安市委统战部民宗处处长郭建波、陕西师范大学宗教研究中心主任许潇副教授、榆林市委统战部民宗科科长许和平、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康乐教授和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郭淼教授等7名嘉宾代表发言。下半场由我校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狄蕊红副教授主持,西安市民宗委宗教二处二级调研员张高亮、西北大学东西方哲学研究所所长曹振明副教授、西安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副院长杨志飞教授、陕西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干部韩帅、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周玉茹研究员、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李智福教授和国家安全学院潘璇博士、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娅博士等8名嘉宾发言。 闭幕式上,马克思主义宗教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彭瑞花教授作总结讲话。 陕西省委统战部、陕西省民宗委、甘肃省委统战部、西安市委统战部、西安市民宗委、榆林市委统战部的领导干部,以及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大学、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近四十人参加座谈会。 (供稿单位:党委统战部 撰稿:欧阳乂允 审核人:燕福民)
4月24日,“大国形象与对外法治传播学术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副总编辑李雅芳、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琼、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等出席并致辞。来自法学界、新闻传播学界、外国语言文学界、出版界及科技企业的专家学者围绕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顶层设计、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展开研讨。我校副校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常安教授,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詹海宝副教授应邀参会并发言。 常安以《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世界意义——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谈起》为主题进行大会主旨发言。他指出,今年三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第二部基本法,亦是一部宪法性法律,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实践证明,主权完整是权利保障的基础性前提,超越零和博弈的族群政治思维、以共同现代化夯实权利的经济基础、将权利保护视为国家责任,是多民族国家权利保护的可行路径,也为世界范围内相关宪法难题的解决贡献了中国方案。 詹海宝以《中国公共话语中法治关注的历史变迁与影响机制》为主题,在“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理论与方法”主题研讨会上进行发言。他基于谷歌图书数据库约30万种汉语书籍、269亿词汇,结合经济、教育、立法、司法等宏观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与格兰杰因果检验,对1949年以来中国公共话语中的法治关注度及其影响机制进行了实证考察。该研究为对外法治传播提供了基于大数据的实证支撑。 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外文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学者参会。 (供稿: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 撰稿:詹海宝 审核:王森)
在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为营造浓厚学术阅读与研究氛围,推动宪法学理论研习走深走实,4月22日,“终南山公法学术沙龙(第三期)”在雁塔校区举办。本期沙龙由副校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导师组组长常安教授讲授“关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思考:从‘依宪治国’概念谈起”,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科研副院长周敏教授主持。 常安教授围绕宪法学研究范式反思、依宪治国的深刻内涵、面向国家治理的宪法学建构等核心问题进行系统阐释。他表示,宪法学研究需以规范分析为根基,同样要关注规范背后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等宏观背景,阐释好特定立法需求的深层次制度逻辑。要立足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国情,坚守宪法文本、尊重制度本土性,在比较借鉴中保持主体性与自主性。围绕“依宪治国”核心命题,他强调既要坚守“依宪”所彰显的宪法权威与至上地位,更要重视“治国”所蕴含的国家建设、制度运行与治理效能,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水平提升与国家治理体系高效运行,从国家结构、国家认同、国家象征等维度全面理解宪法的国家性面向。他还结合民族事务治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本土重大实践,分享了长期研究中的选题破题、框架搭建、论证逻辑与理论提炼经验,倡导走向面向具体治理领域的宪法学,以真问题研究支撑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与谈环节,与会师生踊跃发言、积极交流,围绕宪法条文阐释、选题写作、权利研究、理论辨析等问题坦诚提问、深入探讨。常安教授逐一耐心解答、精准指引,寄语青年师生夯实理论功底、深耕本土实践,聚焦研究方向但不自我设限,以扎实严谨的学术功底回应时代与实践提出的法治命题。 (供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撰稿:崔岚秀 审核:高翔)
4月18日至20日,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与治理”“检察机关在专门学校管理中配合与监督路径探析”两场学术研讨会。我校陕西省专门教育研究中心宋志军教授、刘仁琦教授、李岚林教授应邀参会并作主题发言。 4月18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与治理”专题研讨会在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召开。本次研讨汇聚了我校、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多位知名专家教授,以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与会专家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学校治理、网络空间治理和未成年人再犯预防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交流发言环节,宋志军围绕未成年人再犯预防与专门教育功能发挥作了系统阐释。他表示,做好未成年人再犯预防工作,关键在于进一步推动理念更新和路径优化,从矫治人向治理社会环境深化、从强调保护向矫治教育与赋权并重拓展、从依据行为轻重进行干预转向更加注重未成年人困境和需求的系统支持。他强调,应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抗逆力,重视成长环境改善和社会联系重建,科学评估专门教育适用的必要性,防止交叉感染,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就业支持和长期跟踪帮扶,推动形成个体赋权、环境优化、社会支持协同发力的再犯预防体系。 刘仁琦围绕家庭监护问题与家庭教育指导进行了交流。他表示,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实践运行中仍面临一定困难,尤其是在如何嵌入家庭教育日常场景、推动制度要求有效转化为具体家庭教育行为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探索。他强调,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专业优势,能够依托调查评估、转介服务和资源链接,将家庭、学校、司法机关以及群团组织等多方力量更有效衔接起来,推动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李岚林从社会工作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角度参与研讨,围绕社会工作力量嵌入、资源整合和支持网络构建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应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风险识别、关系修复、持续帮扶和社会融入中的积极作用。 4月20日,“字都检韵——检察机关在专门学校管理中配合与监督路径探析”专题研讨会在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宋志军教授围绕专门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专门教育法律监督、专门教育社会支持体系三个主题发言。在专门教育法律监督方面,他认为,专门教育领域的检察履职应准确区分参与与监督的边界,对专门教育工作的支持、协作、参与和监督在性质、方式和功能上并不相同,只有准确把握职责边界,才能更好地实现依法履职、规范履职、精准履职。围绕专门教育法律监督程序的规范化问题,他表示,相关监督工作可围绕线索获取、调查核实、分类处置、跟踪复查等环节有序展开,通过程序化、规范化路径不断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供稿: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 撰稿:马书晨 审核:刘仁琦)
4月20日,第五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在浙江杭州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新加坡社会政策统筹部长兼保健卫生部长王乙康出席并致辞。 我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褚宸舸教授受主办方邀请参加论坛,并在论坛专题1“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作主题发言。他介绍了我校对“枫桥经验”研究的情况,并重点分享了我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群众参与的三种有效途径与方法。 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始于2012年9月,是中国与新加坡在社会治理领域搭建的高层对话机制,是一个文明互鉴、经验共享的平台。从第一届开始交替在中新两国举办。双方互学互鉴、取长补短,从理念分享到务实合作,既提升各自治理水平,也为全球治理贡献智慧。 (供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撰稿:褚宸舸 审核:高翔)
4月21日,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终南山公法大讲堂”(第一期)在雁塔校区举办。本期讲座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担任首讲嘉宾,院长李大勇教授主持,王周户教授担任与谈人,全校百余名师生齐聚现场聆听学习。 湛中乐教授以“在规范与事实之间——行政法学研究的几点心得”为题,围绕控权与保权的平衡、行政行为的活力与限度、程序法治的实质参与、司法审查的边界、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融合五大核心问题进行系统阐释,强调研究方法上应坚持以法教义学为基本功,以社科法学为拓宽视野的工具,立足中国实践解决真问题。湛中乐教授高度评价我校在法治人才培养与行政法学研究领域的突出贡献,寄语青年师生既要夯实理论功底,也要深入司法实践,坚守学术初心、胸怀家国天下,以学术研究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与谈环节,王周户教授围绕“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实践是理论的源泉”进行交流发言,并勉励师生借力优质学术资源,共同推动学科建设迈上新台阶。 (供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撰稿:崔岚秀 审核: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