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我校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会议室举行。副校长孙昊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仪式由研究生院副院长赵彩如主持。
孙昊亮对刘力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史与特色。他强调,此次合作源于双方对“法治中国建设使命”的深刻共识。普陀区人民法院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前沿阵地,在智慧法院建设、诉源治理、区域法治保障等方面成果斐然,其创新经验为法学教育与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源。他提出三点合作方向:一是共建理论实践融合平台,联合开展审判理论研究、疑难案件研讨和司法改革课题攻关;二是共建协同育人实践平台,创新“双导师制” 培养模式,推动法官进课堂、案例进教材、实务进课程;三是共建长效协作创新平台,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在人才培养、干部培训、课题研究等领域深化合作。
刘力对我校的办学成就表示赞赏,并介绍了普陀区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的探索与成果。他表示,期待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与学校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的双向赋能。
在双方领导和嘉宾的见证下,孙昊亮与刘力分别代表学校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
签约仪式后,双方围绕合作细节展开座谈交流,就理论研究合作、学生实习实训、法官授课等具体事宜深入交换意见,为后续合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校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的合作迈入新阶段。双方将携手打造“司法实践赋能教学、学术研究反哺实务” 的创新典范,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
(撰稿:研究生院撰稿:马越昊审核:赵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