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政策

重点新闻

严作风、强教风、优学风--赵万东书记与二级党组织书记座谈

3月27日,学校在长安校区枫桥“一站式”学生社区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座谈会。校党委书记赵万东,副校长、组织部部长赵全宇出席会议。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机关、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 赵万东对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和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机制化、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优化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抓作风、强教风、优学风,以优良校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要紧跟时代前沿,主动思考、迎变求变,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前瞻性。要把握好自身角色定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靠前指挥、靠前督促、靠前抓落实,切实把重点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 会上,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强化教风学风作风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等主题谈认识、说对策、话感悟、提建议,深度交流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势、新模式、新路径。 (供稿:组织部 撰稿:李君 审核:赵全宇)

综合新闻

因“智”谋事 以“融”赋能:我校召开党委宣传部与新闻传播学院融合发展座谈会

3月28日下午,我校党委宣传部与新闻传播学院融合发展座谈会在长安校区校务楼四楼大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赵万东出席会议,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燕福民主持。 赵万东指出,面对高等教育生源结构变化与学科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学校宣传工作要有“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紧迫感,统筹各方优势搭平台、建机制、聚合力,锻造“破壁出圈”“预见未来”的能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切实扩大学校办学影响力。当算法成为信息传播的“新基建”,数字人主播开始替代传统采编,新闻传播学科也必须直面技术重构行业的现实挑战,积极探索学科转型发展的创新方案。 学校的新闻传播教育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个大学新闻班,新闻教育事业与宣传工作紧密联系、融合发展是学校办学历史的一条成功经验。赵万东强调,要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构建融合发展的新平台。新闻传播学院要与宣传部密切合作,共同建设西法大“中央厨房”式内容生产平台,在内容策划、产品制作、技术应用等方面深入合作;要聚焦品牌、挖掘内涵,打造具有西法大特色的宣传风格。通过科技赋能、精品策划以及创新表达方式,用青年话语讲好法治故事、讲好西法大故事;要总结经验、强化保障,形成合作共赢的新机制。学校要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保障,推动学校宣传工作和新闻传播学科建设深度融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燕福民介绍了近期学校宣传工作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教授紧扣“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思路,从人才培养、人员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议。 与会教师围绕资源共享、校园文化IP开发、校史馆升级以及校企平台联动创新等议题展开讨论。 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及新闻传播学院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等参加会议。 (供稿:党委宣传部、新闻传播学院 撰稿:崔岚秀、崔梁凡、王洋 审核:燕福民)

校园动态

刑事法学院沐心调解工作室赴西安市长安区第三小学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增强中小学生校园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强化校地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大中小学教育深度融合。3月28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沐心调解工作室以及2024级学生代表赴西安市长安区第三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校园矛盾纠纷化解主题宣讲活动。 活动期间,宣讲学生以如何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心态为宣讲内容的切入点,围绕小学校园常见的矛盾纠纷案例开展知识讲解、案例分享、现场演绎、互动问答等活动,帮助学生掌握情绪调节以及应对消极情绪的技巧和方法,引导学生了解和掌握避免校园矛盾、应对校园纠纷的有效措施。宣讲学生积极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负面消极情绪,帮助学生宣泄情绪压力、化解矛盾纠纷并提供必要的情感支持。 刑事法学院在充分借鉴我校“枫桥经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紧密围绕沐心调解工作室“矛盾纠纷预防”和“矛盾纠纷调处”相结合的建设理念,积极构建“志愿服务+涉校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的长效育人机制,引导师生共同校园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防止涉校矛盾纠纷发酵升级,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供稿:刑事法学院 撰稿:王浩宇 审核:孙学龙)

学术频道

我校举办“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为全面提升我校教师的人工智能素养与能力,提升教师数字化、智能化教学水平,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3月28日下午,学校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发展中心师资培训师、教学实务培训团负责人张晶副教授主讲,教务处副处长王鹏飞主持。一百余名教师参加培训。 张晶以“AI助力教学效能跃升”为主题,深入分析了人工智能在高校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场景与潜力。她从高等教育数字化政策要求入手,简要介绍生成式AI的定义、核心能力、发展历程,对比分析各种AI大模型的技术特点和应用场景,以及AI时代高校教师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结合具体案例展示智能备课、学情分析、个性化答疑等应用重构教学流程,实现从标准化到个性化的跃迁。 参会教师就人工智能如何具体应用于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积极互动和交流。 (供稿:教务处 撰稿:王筱蕾 审核:李大勇)

媒体报道

【陕西日报】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解读

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解读 本报记者 王姿颐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5章31条,自4月1日起施行。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赵虹、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井凯笛、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张茂泽接受记者采访,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 问:《条例》的制定对加强黄帝陵的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彰显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价值具有里程碑意义,其特色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赵虹:一是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并重。与以往文物类立法不同的是,法规在明确文物保护的同时,彰显黄帝陵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一体推进文物保护、文化繁荣和文明传承。 二是总结文物保护经验,固化机构改革成效。省委、省政府于2017年批准成立省黄帝陵文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了黄帝陵的管理体制,优化了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理顺了管委会与延安市及黄陵县的关系,厘清了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黄帝陵保护工作中的职能。《条例》将实践中已达成共识、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固化上升为法律规定。 三是保护对象的全方位覆盖。《条例》扩展了黄帝陵保护对象,构建了涵盖文物遗迹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与自然环境等多维度保护体系。在保护文物本体的同时,将保护区域内以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桥山古柏群等古树名木,黄帝陵祭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周边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列为保护对象。 四是古树名木的科学与精细化保护。针对桥山古柏群的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黄帝陵文化园区管委会应当对古柏群制定保护和养护管理制度,加强科学监测,做好安全防护,落实日常养护责任。 五是数字化与文旅融合的现代传承。《条例》推动传统文化资源的创新利用,如在文旅品牌培育方面,鼓励打造黄帝陵文化旅游IP,开发黄帝陵主题文创产品,促进文化与产业融合。 六是财政保障与社会参与并重。为解决黄帝陵经费保障不足、保障机制不畅等问题,《条例》明确了黄帝陵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将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事业性收入专款专用,禁止侵占挪用;鼓励社会捐赠、志愿服务,黄帝陵基金会依法募资支持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经费保障模式。 七是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的刚性约束。《条例》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列举了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格建设控制地带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物风格、色调、高度要符合黄帝陵相关规划要求,与黄帝陵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划清权利义务边界,体现“保护第一”的原则。 八是进一步规范祭祀活动。明确公祭典礼以“溯源寻根、凝心铸魂”为主旨,体现民族复兴、祖国统一、爱国主义的价值追求。 问:《条例》施行有什么重要意义?将对黄帝陵保护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井凯笛:《条例》施行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条例》进一步完善了黄帝陵保护的法律规范体系。从立法方面来看,《条例》的出台对黄帝陵保护从立法层面进行规范,秉持一贯的立法原则和主张,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依法立法。这能很好地推动黄帝陵保护立法体系性、规范化发展,为黄帝陵保护以及相关文物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条例》为黄帝陵保护的行政执法提供了更加科学有效的法规依据。例如,《条例》从保护规划、保护区划分、土地征收、保护对象、建设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黄帝陵保护区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黄帝陵保护涉及行政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条例》针对黄帝陵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规定,执法机关能够根据规定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对黄帝陵依法开展系统性、综合性保护。 三是《条例》施行,能够很好地提升社会公众对于黄帝陵保护的法治认知。黄帝陵保护立法层级实现了从政府规章到地方性法规的转变,公众参与的理念在立法中更为突出,在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社会公众会在参与中不断提升保护意识。 《条例》的施行,必然会对黄帝陵保护产生一系列积极影响。 首先,《条例》对传承好黄帝陵历史文化、做好黄帝陵知识产权和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展祭祀活动的具体要求等进行规定,有助于促进文化传承利用与创新。其次,立法将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保持黄帝陵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协调性,明确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行为,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发掘、传承和利用。最后,《条例》有助于促进社会各界对黄帝陵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问:推进黄帝陵保护立法工作、保护好黄帝陵,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需要。我们如何更好地理解黄帝陵的独特文化内涵? 张茂泽:黄帝的始祖地位包含了血缘层面的民族始祖、文化层面的文明始祖等意义。黄帝陵是黄帝的陵寝,是中华民族的圣地。 《史记》开篇《五帝本纪》中第一位历史人物就是黄帝。司马迁描述华夏立族、文明启蒙始于黄帝。黄帝确立为中华始祖,其意义有:一是中华民族始祖、共祖,这是中华儿女血缘基因认同,属于寻根问祖、追根溯源的本原意识;二是中华文明始祖、共祖,这是中华文化认同、价值认同,属于我国古代多民族国家统一意识。 司马迁认为黄帝实有其人,黄帝首次统一了北方中原地区,成为天下共主。孙中山题词:“中华开国五千年,神州轩辕自古传。创造指南车,平定蚩尤乱。世界文明,惟有我先。”根据《史记》,黄帝娶妻生子,颛顼、帝喾、尧、舜四帝都是黄帝的后代。这是说,中华各民族有共同的血缘基因。黄帝时期是中华文明大发明大创造时期。当时各种文明创造层出不穷,比如出现耒耜、陶器、水井、舟车,发明天文历法,建立国家,设置官员,创立礼仪制度,修德振兵等,还发明了文字医药、音乐舞蹈、丧葬祭祀等。 祭祀黄帝,有祭祖孝亲、忠诚爱国、尊崇文明等多重意义,可以强化中华各民族血缘认同、国家认同、文明认同等。 黄帝陵祭典,可以让海内外同胞共同肃立黄帝陵前,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可以给华夏儿女提供一个平台,强化爱国爱家意识,抒发缅怀感恩之情,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团结海内外华人华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我们有必要围绕黄帝陵独特而丰富的文化内涵,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筹建以黄帝陵为中心的国家文化园区,凸显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 【陕西日报】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解读 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503/27/content_902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