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晓锋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随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作出部署。这在客观上对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尤其是促进法学教育国际化与本土培养机制的融合提出了内在要求。 法学教育国际化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方式 法学教育国际化是高等教育国际化在法学教育领域的具体表现,是我国推进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成果,也是培养涉外或国际化人才的重要途径。 法学教育国际化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主要路径是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其中,留学是法科生接受国际教育、培养全球化视野、理解国际规则的主要渠道。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多年中,大部分涉外法治人才都有海外留学的经历。以上海市涉外律师为例,该市在2019年从事过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有2000多人,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比例接近50%。中外合作办学有联合设立办学机构和联合设立培养项目两种形式。本科层次的联合办学主要采用项目制,学制有“4+0”(全程国内)和“3+1”(1年国外)两种。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既有联合培养项目,也有合作办学机构,前者大部分都有赴国外学习的要求,时间为1学期和1年不等,后者则通常是全程国内培养,但学生可短期赴外交流。 除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之外,各高校还有师生短期交流、课程国际化、国际实践平台建设等辅助性培养措施。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和学科评估也通常将这些辅助性措施纳入评估指标体系,督促高等院校强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不过,由于高等院校之间的资源禀赋有较大差异,这些辅助性培养措施究竟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有多大效用,尚有待系统观察。 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本土化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制定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及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设立的两个涉外法律专业硕士培养项目为引领,国内主要法学院校开启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本土化探索。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明确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法学专业的基本素质要求。各高校在具体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的过程中,也高度重视思政教育和法学教育的深度融合,除了将思政课程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外,也积极探索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法学专业课程的手段和方法。 二是更加注重“法学+语言”复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属于应用复合型人才,既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又要有良好的语言应用能力。因此,各法学院校在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普遍通过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等方式,将外语(英语、俄语、德语、日语等)作为法科生或将法学作为外语专业学生的基础能力进行培养。 三是更加注重本硕博的贯通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个长期过程,除了本科阶段的基础培养之外,很多高校也注意到了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贯通培养的必要性,推出了法学本科生推免、直博,外语专业学生跨专业免试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等贯通培养的举措。 四是更加注重法治实务部门的参与。“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意见”明确提出,要破除培养机制壁垒,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各法学院校除了人员互聘、资源共享、实践教育基地共建等常规手段之外,也逐渐探索出双师同堂、课程联合开发、教材共同撰写、科研项目共同申报等多种联合培养方法。 总体来看,尽管部分高校设有留学或短期赴外交流项目作为辅助,大部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是由本土高校利用本土资源,用本土化的教育教学方法实施,尚未与国际化途径形成有效对接。 从三个方面加强国际化和本土化路径的融合 从实践需要来看,涉外法治人才的职业出口主要是两个方向:一是国内涉外法治部门和国际机构或组织的中国代表;二是涉外法律服务人员。对于后者,司法部等四部门《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确定的任务为四个方面,即服务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共建,服务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服务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无论是何种职业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都不可能离开国际化而仅靠本土化途径完成。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涉外法治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改革部署,今后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国际化和本土化路径的融合: 其一,应注重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相较于国家涉外法治部门和国际组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具平民性和开放性,且可兼顾跨境国际化和在地国际化的双重需求——据司法部统计,中国律师事务所已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7家分支机构。若能使这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形成合力,无疑将大幅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效性和国际化水平。 其二,应探索法学教育新型国际化道路,推进海外中国法和中外比较法研究机构布局,并强化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引导作用。目前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更关注域外发达国家法律制度和知识的引入,而忽视中国法的宣传和传播。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有必要主动作为,推进海外法治研究机构布局,加强与相关国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联合研究和比较研究,同时加强与这些国家的立法合作和立法调研协作,进而引领高层次国际法、区域法、国别法和比较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其三,应强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分类培养,尤其是国际法和其他部门法涉外法治人才的区分。中办和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支持能够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高等学校设置国际法学相关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支持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等学校按程序自主设置国际法学相关二级学科。该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国际法和其他部门法的涉外法治人才进行了区分,并提出了涉外法治人才分类培养的内在要求。考虑到国际法人才更多服务于跨国交往,故应更加注重留学、中外合作办学、赴国际组织实习等跨境国际化途径的作用,而其他部门法人才则既可通过跨境国际化途径,也可通过“国内语言能力培养+在地国际化”的方式培养。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法治网】百晓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发挥国际化和本土化路径的合力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4-10/10/content_9065808.html
2024-12-1011月29日,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指导下,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立仪式暨首场宣讲活动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 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由108名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组成,并聘请5名优秀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成立仪式上,参会领导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授旗,并为指导教师代表颁发聘书。宣讲团指导教师代表和宣讲团成员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据了解,此前,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组建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工作方案》,在全国选取8所法学教育基础好的高校,组建全国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西北政法大学成功入选。 “希望宣讲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传播作用,切实提高宣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与学校法学教育双融双促,为法治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表示。 下一步,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将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面向校园内外开展法治宣讲,打造精品宣讲项目,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活动现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员通过法治宣讲、快板、情景剧等方式进行了首场示范宣讲。 【陕西日报】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立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890363.html?isDigital=true&isShare=true
2024-12-02“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开赛。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宋洋)11月29日,“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在该校长安校区火热开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一组,二等奖一组,三等奖一组。此外,三组选手获得最佳人气团队奖,四组选手获得入围奖,五组选手获得优秀奖。 本次大赛吸引了来自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等十余所高校近500名学生的积极参与,并且获得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知识抢答环节现场。 经过初赛和复赛的激烈角逐,12位选手脱颖而出,分别与来自12家知名律所的实习律师组成团队,共同参与本次决赛。决赛涉及限时答题、知识抢答和案例分析三个环节。 其中,限时答题环节主要考查选手对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学科知识的掌握水平。知识抢答环节考查了选手法学基础知识储备水平及现场反应能力。 在案例分析环节中,排名前八组参赛选手随机抽取案例,根据主持人的讲述和演员的情景演绎,参赛选手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对案例事实进行梳理,精准定位适用的法律规定,对于案例中的焦点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思路,体现了法律人的专业素养。 赛场上,参赛选手们对案例的分析有理有据,层次清晰,能将具体法律知识和法条文本灵活运用于实际案例中,充分展现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宽广的知识储备、团结的协作精神,给予现场观众们一场思维交锋的盛宴。 案例分析环节现场。 来自甘肃政法大学的参赛选手陈婉瑜在本次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谈及本次的参赛感受,她表示,通过这次比赛,不仅认识了一些朋友,学到了一些实务方面的处理经验,还锻炼了自己的抗压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 “律师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实践经验。”盈科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宏说,此次准律师大赛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绝佳平台,让大家在模拟的法律场景中锻炼自己,提前感受律师职业的魅力和挑战,为未来真正踏入律师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军政为获得一等奖选手颁奖。 “本次比赛是在校学生与职场精英的一次切磋学习,是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的有机融合,是西北政法大学与以盈科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律师界公司深度合作。”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军政希望,参赛选手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友谊,以赛促学,以赛促行,持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据悉,十一年来,西北政法大学准律师大赛已成为该校独具品牌特色的法学实践教学活动,是该校培养学生职业意识,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平台。 “准律师大赛作为展示年轻法律人专业素养的平台,已然成为广大学生与优秀律师开展交流的关键渠道。”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说,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体系,更需要学会应用法律、了解社会与人心。 【西部网】法理交锋 以法思辨 这场超燃准律师比赛奏响法治“最强音”http://m.cnwest.com/bwyc/a/2024/11/29/22889690.html 【西安发布】“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举行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2347/7028611.html?isShare=true 【秦闻】律途逐梦赛风采 法界争锋展芳华“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举行https://qinwen.sanqi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16997/10964628.html?isShare=true
2024-11-3011月28日,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迎来了一项重要的文化设施建设——清廉家风文化长廊的建成并正式揭幕。这一廉洁文化长廊的落成,标志着该校在弘扬廉洁文化、培育清廉家风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了解,清廉家风文化长廊位于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该长廊设计独特、内涵丰富。长廊以廉洁文化为主题,巧妙地融入了多种廉洁元素,旨在通过直观的视觉展示和深入的文化熏陶,引导师生树立崇廉尚廉的价值观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在揭幕仪式上,学校相关领导发表了致辞,西北政法大学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洁文化产品供给,在廉洁文化教育场所建设、廉洁文化精品活动打造、廉洁文化育人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学校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学科专业建设,形成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累计培养高素质纪检监察专门人才200余名。2018年学校被陕西省纪委命名为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021年被陕西省纪委评为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清廉家风文化长廊的建设得到了学校各部门和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师生也纷纷表示,这一廉洁文化长廊的建成让他们深受启发和鼓舞,将更加自觉地践行廉洁自律,共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大家纷纷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共同打造出了这一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廉洁文化阵地。 此次清廉家风文化长廊的建成揭幕,不仅为西北政法大学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更为该校深入推进廉洁文化教育和家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西北政法大学将继续秉承“崇德尚法、博学笃行”的精神,为培养更多德才兼备、廉洁奉公的优秀人才而不懈奋斗。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清廉家风文化长廊建成揭幕https://www.sxdaily.com.cn/2024-11/29/content_10963154.html
2024-11-2911月10日,西北政法大学举办“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设立仪式暨第一届“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讨会。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师建平,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分别致辞,共同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揭牌。 范九利表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的设立,为各方搭建了合作交流平台,期待与会嘉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智慧。师建平表示,西北政法大学设立“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将充分发挥法学院校人才和专业优势,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端人才智库支持和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对我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深度加快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意义。 揭牌仪式后的第一届“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就“‘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建设典型经验”“陕西省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贸促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王贵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费安玲教授等专家学者参加设立仪式和研讨会。 【陕西司法】西北政法大学设立“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https://www.peopleapp.com/rmharticle/30047332185
2024-11-19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对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理论创新与实践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回望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现代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始终保持了自我革命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打出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革命性、开创性的成就,产生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使我们党在刮骨疗毒、去腐生肌、祛邪扶正的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稳致远。 新时代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是在伟大的社会革命历史征程中,应对挑战和战胜风险,锻造自我,强身健体,担当历史大任的必然要求。只有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才能不断给党和人民的事业注入生机活力。“三个区分开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中形成的重要政治原则,具体内容包括: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科学把握党的事业发展的艰巨性、复杂性,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从体制机制、能力作风、方法策略等方面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考量、价值导向和纪法规定,蕴含着对先行先试的鼓励宽容、对艰辛探索中的不确定性的正确评估以及由此形成的风险预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能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不仅以鲜明的实践性、开放性、前导性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还以实践观、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等方面的创新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哲学引领。 当前,我们正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自觉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和把握现代化规律。“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方法,体现了对干部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新要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推动构建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制度环境和运行标准,把牢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挥政治主动、战略主动和历史主动。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着力防范和克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在方法路径上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牢牢把握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在目标导向上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在运行实践中坚持厘清纪法边界,强化纪法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失误错误;在价值观念上明晰公私边界、权责关系,高线引导和底线约束,进而带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选人用人是风向标,直接影响着政治生态走向。必须坚持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三个区分开来”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最大限度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消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营造了鼓励探索、崇尚实干、支持创业、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让“不干事、不担事、不出事”的投机者没机会,鼓励支持“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实干家;就是积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在全党营造鼓励支持大胆干、大胆闯、敢担当、敢作为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完善党内容错纠错机制,增加了从严治党的具体手段,实现了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既完善权力监督,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在狠抓落实中实现发展新突破、人民生活水平新提升。要从工作机制、操作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法步骤,推动容错纠错工作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范和制度,激励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担当。要处理好监督、支持与保护的关系,对履职中的无心之过、探路先行的改革失误等,给予同志式的关怀关心。要坚持规范化运行、流程化操作,建立责任明晰、互为支撑、有机配套的制度体系,弘扬清风正气,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陕西日报】王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https://mp.weixin.qq.com/s/9E8Ek7MTk0zUWr1OJaw6KA
2024-11-18【新疆新闻联播】校长范九利出席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https://mp.weixin.qq.com/s/lA0bm1REka5-gHz9b4nVZw
2024-11-1211月8日,2024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伊宁市召开。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问题,以改革的思维和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会议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坚持“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国务院2024年度第二批8个重点事项清单实施,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升级。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要加快改善营商环境,落实落细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揽子政策,对标先进省份,推进涉企关联事项集成办、涉企政策免申即享、企业诉求“一线应答”,真正做到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建设,吸引更多优质法律服务资源。 会议强调,要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统筹好立改废释,扎实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好法律顾问智囊作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要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能力素质,下大力气健全四级协调监督体系,推动力量下沉,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做深调解工作,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做细行政争议化解,完善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信访导入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树牢系统思维,加强整体谋划,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性和实效性。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一体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谋划更多新举措、实现更多新突破。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治督察,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 会议通报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估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代表建言献策。自治区司法厅与西北政法大学续签法治建设框架协议。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陈明国主持,潘曦、杨秀理等出席会议。 【新疆法治报】2024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伊宁市召开 以改革思维和方式推动重点任务落实https://mp.weixin.qq.com/s/7ufswLwGlD7LmDu7cjgu-g
2024-11-122024年11月2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举办。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协办,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本届学术会议共有来自破产法学研究会系统、政法系统、管理人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的100余位嘉宾围绕“执转破案件实践、执行与破产、信托制度与企业破产、破产管理人协会、新公司法和破产法修改关系、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破产、执破融合中预重整程序、破产重整计划中的信托方案、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合规、合并破产中的税务难点”等具体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开幕致辞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凤建军副教授主持,凤建军副教授对与会领导、嘉宾进行了介绍,并对100余位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学术年会能够通过热烈的思想碰撞产生丰硕的研究成果。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刘建利在开幕式上致辞。代表会议的承办单位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所有长期支持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千里迢迢前来参会的优秀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刘建利指出,论坛的主题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我国金融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展开,与会嘉宾将讨论破产服务信托这一新型金融工具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意义,并呼吁贯彻党领导金融工作的根本宗旨,坚持破产法以人为中心,以法人债权人为核心价值事项。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各方共同探讨如何通过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的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适应金融社会发展需求,在党的引领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最后,刘建利预祝会议圆满成功,期待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能与西北政法大学等优秀高校、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在座的参会嘉宾加深合作,为破产法学研究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破产服务信托发展注入新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程淑娟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对参会嘉宾的到来致以热烈的欢迎,对会议的举办致以热烈的祝贺。程淑娟教授提出,近年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紧密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将省委省政府关心破产实务关切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内容。依托陕西省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支持,汇聚了陕西省各高校的破产法理论研究者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清算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法律工作者,举办了多场学术沙龙和学术报告会。从研究会成立以来,迄今已经举办了60多场民法典和破产法方面的学习和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智库职能,打造了高素质破产法治人才队伍。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陕西破产审判规则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破产立法与司法的进步。破产法学在理论与实务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陕西省破产法研究会的研究水平和影响力,为构建中国特色破产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程淑娟教授强调,将以本次年会为契机,广纳真知灼见,汇聚学术资源,交纳法治人才,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有益经验,积极加强学术交流合作,开阔视野,增进友谊,激励创新,为破产法相关研究作出更大贡献。最后,程淑娟教授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对未来研究会的发展寄予厚望,对与会嘉宾致以亲切问候。 主题演讲(一)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二庭庭长王晓平法官发表了题为“以执促破,以破促执——执转破案件实践意义与思考”的重要演讲。首先,围绕陕西省高院执行转破产工作的具体进展和工作方法,强调了执转破工作的重要性,希望能通过破产手段实现对企业的救治或有序退出,为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结构的具体实践。接着分析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制度关联,介绍了陕西省高院依据最高法院2017年出台的关于执转破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所制定的执行转破产案件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来陕西省高院陆续推出的执转破案件工作机制,主要包含破产案件的审理规程、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辖的通知、建立执行移送破产直通机制等内容。强调了以上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转破的功能,助力破解执行难;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挽救陷入困境的优质债务人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接着,介绍了今年和去年下半年陕西省高院执转破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破产审判观摩调研,制定关于执行移送破产质控机制的工作指引与执破融合新机制;发挥执破融合部门优势,下发破产审理规程,积极推动成立陕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实现了政府法院联动,推动执行协作配合规范化、信息化。最后,指出了陕西省高院执转破工作的现存不足,认为主要问题在于企业思想上没有理解执破融合的重要性、法院内部融合程度不够、外部府院联动机制和破产管理人尚未发挥应有作用。对此,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让执行法官积极推进执法科工作;强化府院联动,不断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执行法院和破产法院协同配合,严格把握执转破的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陈夏红研究员以“执行与破产:如何相向而行”为题发表了重要演讲。陈夏红从历史的视角分析了执行与破产从分离走向融合的演变进程。首先指出执行和破产在基因上同质同源。执行起源于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充满私力救济和惩罚债务人的色彩,此时的执行和破产一体,尚未分离。欧洲商业文明的繁荣使得远洋贸易的数量不断增多,面对海难等非人为交易风险,商人们若主张采用执行手段进行救济,不利于商业经济发展,此时的执行和破产有了分离趋势;随着工业革命和人文主义理念的兴起,债权人对失败的商人产生了宽容情绪,破产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退出机制存在,与执行相分离。其次,回顾和分析了国外执破分离体系对我国近现代商业发展的影响,认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模式和策略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调整。自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执行破产分离到执行转破产的发展过程,但由于社会观念对破产的抵触情绪,破产与执行衔接的动力尚且不足,没有取得良好成效。最后,在如何处理好执行和破产的关系这一问题上,指出要坚持改革的理念和发展的眼光,同时也应当关注执破关系的转型是否能够适应现实需求并取得符合预期的成效,只有深入探究并化解导致执行和破产关系转型困难的症结,才能真正实现执行和破产的相向而行。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服务信托业务负责人杨宗杰发表了题为“信托制度企业破产中的运用”的重要演讲。首先,杨宗杰指出,在企业破产制度的法治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破产企业财产接管、处置和分配的问题突出。让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组有利于破产隔离和财产接管、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和处置运营。其次,总结了破产服务信托的三种主要模式。一是财产权信托服务模式,该模式可以充分利用信托制度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实现破产企业财产的高效管理和处置;二是特殊资产服务信托模式。在这一模式中,信托公司可以运用专业的资产管理手段,对破产企业的特殊资产进行价值挖掘和提升,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资产的变现和回收,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三是破产隔离制度在特殊目的载体(SPV)中的运用,可以有效解决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复杂问题,为破产企业再生提供有力支持。再次,指出了目前破产服务信托面临着信托公司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业务的法律地位和配套制度有待完善、业务的市场认知度和接受度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对此,认为必须加强破产服务信托业务专业团队建设,推动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的完善,加强破产服务信托的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最后,杨宗杰引用习总书记的金句:“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认为信托制度一定会在破产法领域中的拥有无限的发展前景。 西安市破产管理协会易先彩会长发表了题为“管理人协会的使命与远见”的重要演讲。易先彩会长首先对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了详细介绍。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于2021年,主管单位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破产重整与和解等专业委员会,包括单位会员共计35家,特邀会员8家。易会长强调,西安市破产管理协会的主旨始终是“为会员服务,赋能破产”:协会编写《债权人线上会议须知》《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指导履职标准化建设;定期举办“长安丝路破产实务沙龙”活动、讲座与培训;多平台宣传,着力建设知行合一的破产管理人队伍。同时,协会配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自救,从破产前端与政府完善“执转破”等制度,实现府院结合深度融合破产业务公共事务化。此外,市管协致力于整合创新,与信达、长城、华融、等资产管理公司举办座谈活动,与浦发、兴业、招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与京东拍卖、中拍网、e破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与西安仲裁委员会落实仲裁涉破产案件的互通机制和仲裁专家参与预重整业务,与检察院建立涉破案件的专业咨询机制,勇于探索,整合创新。针对协会发展现有的区域化、本土化、职能单一的不足,易会长提出以下几点倡议:第一,组建全国协会,打破管理人发展不均衡和区域化的状态,弥补地方自治缺陷;第二,完善我国管理人协会的惩戒和监督立法确认,构建科学规范的惩戒权体系与管理人员队伍;第三,及时针对管理人进行资格认证、考核和选任,对于管理人机构的人员构成、案件办理情况、投诉情况等进行汇总管理,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量;第四,延伸破产法律公共服务内涵,如推动跨境破产、破产法治宣传、府院深度联动。最后,易会长对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发展前景做出美好展望,管理人协会在破产领域的角色力量正逐渐成形,一定会在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中发挥自己的使命和担当。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杨春平教授发表了题为“公司法(最新修订)和破产法修改关系的宏观检视”的重要演讲。杨春平教授围绕如何处理《破产法》的修改与新《公司法》的关系这一当下热议的话题,从公司法和破产法的制度基础、立法价值的不同取向、新公司法对破产法修改的总体影响、二者相关制度(规则)的关联性、破产法独有的制度价值、破产法不同于公司法的若干差异性制度(规则)比较等六个方面,分析了公司法与破产法修改之间的宏观关系。首先,针对二者的制度基础,杨春平教授强调,不能认为破产法确认为公司法的延伸或破产法是公司法的特别法,公司法专注于对不同公司类型组织及行为的规制,而破产法着眼于对多元社会组织形态债务危机的处置和企业营业价值的维持;破产法与公司法相比具有更突出的外部开放性、法律关联性和世界范围立法的趋于统一性。接着,杨春平教授还指出,当债务已经成为一种国家现象时,“化债”(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成为了国家层面制定政策的不二选择,破产是一种法治化、市场化的重要化债手段。其次,杨春平教授认为,新公司法的相关制度或规定对破产法的修改提供了若干新的理念和影响,但总体上不构成对现行破产法的实质性改变和根本性的影响;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联性是基于对同一市场主体在统一市场环境下的特定行为从不同的立法角作出具有内在关联的不同法律规制;并且破产法具有其独有的制度价值,杨春平教授指出,破产法具备经济性、社会性;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个体性、普遍性等多重法律特征,承担着的市场经济的“宪法”的作用。最后,杨春平教授强调,破产法的修改要注重和新公司法的协调与互动,但更应当关注自身特有法律制度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在立法结构上应加大力度完备特有法律制度相关立法。 点评交流(一) 上午的主题演讲结束以后进入点评和交流环节——陕西华凌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宏仓从管理的视角对破产案件管理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推广引导社会大众支持破产工作,二是重点推进执转破作为目前管理的核心工作。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常鑫副教授主要对前三位发言嘉宾的内容进行了回应,在总结梳理的过程中提出了自身的看法:一是关于执破融合对解决执行转破产问题的效力的思考,二是关于破产程序中的双层信托嵌套模式的思考,并对信托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表达了更大的期待。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杨律师总结探讨了执行与破产的关系,以及破产领域中信托制度、公司法与破产法的修订等问题,希望业界学界同仁们共同在破产领域做出成绩。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军海法官对执转破过程中面临的实践问题进行了总结,并结合自身实务经历发表了看法。 上午主题演讲结束后,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程淑娟教授宣读了本次学术活动的征文情况,本次征文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高校、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论文50余篇,组委会组织第三方专家对论文进行了评审,最终评选出三等奖9篇,二等奖6篇,一等奖3篇,并对获奖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午的主题演讲在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晓飞副教授的主持下继续进行。 主题演讲(二)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马西蒙律师以“执破融合中预重整程序启动的新视角”为题进行重要演讲。首先,马西蒙律师从执转破制度及预重整制度实施现状入手,指出执转破现存的制度困境主要为各方主体启动执转破程序的主动性较低、各地移送审查标准不一、缺少司法强制力辅助、难以解决债务人信息披露问题,导致执转破工作无法开展。接着,马西蒙律师从四个方面分析了执行转入预重整的优势:一是债权人通过预重整往往能获得更高的清偿率,获得再生机会,有助于激发当事人的积极性;二是执转破程序可以异地移送,通过执行转入预重整程序有助于促进准入条件的完善;三是有助于披露债务人资产状况,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四是执行转预重整有助于解决预重整期间不中止执行的困境。因此,执行与破产程序具有本源与社会价值上的互通性,执行转预重整程序在实务中也有了一些成功案例佐证其正当性。最后,马西蒙律师强调,在执行案件移送预重整审查的案件中,仍然应当坚持当事人主义,完善多种情况下的审查标准,构建完善的预重整的程序体系,发挥执转破与预重整程序双向促进的作用。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吕亚斌法官发表题为“思考与探析: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构建”的重要演讲。吕法官首先分析企业现状,指出近年来僵尸企业比例上升,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较大,而僵尸企业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提出,当前企业破产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债权人不愿申请破产以及我国缺乏统一的税务机关参与破产的规定。此外,吕亚斌法官还结合公法与私法的关系,探讨了税务机关申请破产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分析了税务机关在申请破产过程中的管辖和范围限制,主张管辖方面应合理确定债权制度。最后,吕亚斌法官针对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破产的制度构建提出合理建议:明确主体权责、细化操作规范、加强监管、推动改革立法,完善企业破产法中的申请破产制度,以清理僵尸企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稳定。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李小峰主任发表了以“破产重整计划中信托方案的法律风险及建议”的演讲。李小峰主任认为,信托工具在企业破产事务中具有独特制度优势,助推企业破产重整进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破产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债权人获得信托受益权后,应当聚焦于以物抵债或新债清偿的区别,关注其受益权的法律后果。接着,李小峰主任分析了破产重整方案中信托计划合规性:破产重整信托本质上是以偿债为目的的服务信托业务,并不包含投资功能,因此无需适用《资管新规》关于合格投资者、风险准备金、净值化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关键需要管理人、受益人和相关监管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和沟通,确保所有受益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最后,李小峰主任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破产法修订中的破产服务信托提出立法建议:第一,要明确信托法律地位、规范信托的设立和运作、详细规定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设立条件、必要程序和运作标准,包括信托的设立目的、信托财产的范围、受托人的职责和权利、受益人的资格和权益、信托监察人制度等。对信托的运作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于信托公司的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第二,要聚焦于信托机制的风险隔离功能,强化风险隔离和偿债机制,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第三,立法要优化收益分配机制,确保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性。第四,要积极发挥政府的协同作用,建议政府提供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支持,如减免相关税收、提供财政补贴等,以降低企业设立和运作信托的成本。李小峰主任指出,通过上述立法建议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利用信托机制在破产重整中的作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为企业提供一种新的债务重组与重生方式,焕发新的生机。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书香律师以“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合规引入与实践探索”进行演讲。丁书香律师首先指出,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以挽救企业为核心,但在实际运营中,破产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优化明显存在局限性,企业往往仅能暂时规避破产清算的命运,但难以确保后续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其次,丁书香律师分享了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引入企业合规的启示,强调了企业合规对破产重整的重要性。企业合规作为一种独特的挽救机制,在促进企业规范化运营,降低法律风险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企业合规作为企业持续与健康发展的基石,能够将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构建起一套自我监管风险防范的机制,守护企业利益相关方坚固环境。丁书香律师结合11个实务案例表明企业合规与破产重整合作具备可行性。将企业合规融入破产的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提升了企业的重整与存活几率。最后,丁书香律师对破产重整引入企业合规提出建议,主张通过强化信用修复,畅通法院的联动机制,大力培育中介公司等措施增强破产重整与企业合规的协同性。 信永中和(西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斌以“浅谈合并破产中几个税务难点问题”为题发表重要演讲。首先,陈斌总经理指出企业破产涉及诸多税务问题,以广西百色化工企业合并破产为例,说明合并破产利于债权人受偿及增加重整成功几率。但目前在合并破产中存在合并破产的纳税主体不明确,资产负债欠税划分无标准、税务机关对合并认可度低等问题,一系列问题导致企业合并破产进程举步维艰。具体包括合并破产过程中法律层面的主体资格错位,在税收处理上受限;执行层面的效率问题和税收的冲突问题,亦即执行层面缺乏与合并破产对应的税收规定,破产过程与税收无法衔接;合并破产个体之间债权债务的抵消在税法上难以实现;不同纳税主体税收优惠政策和适用性问题、合并破产程序中涉税失效的时效等问题难以解决。其次,为解决上述问题,陈斌总经理提出三条优化路径,一是应在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引入税收特区思路;二是应当明确合并破产的税收管辖权;三是要建立合并破产的专项涉税事项备案清单。最后,陈斌总经理强调,只有协调企业破产法与税法,坚持企业破产的中心地位,引入纳税主体合并的概念,建立合并破产税收监管机制,才能更好地在实质合并破产程序中实现公平和效率,从而提升投资者参与破产重整的信心,从制度层面保障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目标。 点评交流(二) 下半场的讨论交流环节首先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肖新喜教授进行了与谈,肖新喜教授立足于年会“学术为本、实务导向”的特点,对破产案件的法律适用、利益冲突、价值判断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杨汝轩老师指出了目前实践中地域规则不统一、管理人的报酬规定不明确的两大问题,并提出应该从立法层面解决现有问题和进行创新;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范大浪律师则与大家分享了破产法的主题与使命、破产领域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双向促进问题;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党海娟老师对破产程序、法院执行速度、破产费用、信托制度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杨春平教授指出了强制约束力在破产实践执转破、预重整问题中的作用,对破产信托无穷嵌套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提出破产法和其他商事单行法的割裂现实,最后同与会嘉宾讨论了破产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问题。 闭幕致辞 最后,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程淑娟教授作总结致辞,程淑娟教授认为,此次会议意义非凡,全方位地展现出破产法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以及各界对其的高度重视与不懈努力,同时指出会议在理论研究方面成效显著,极大地提升了破产法研究会的档次,既涵盖了执转破、破产与信托等关键内容,又充分体现出多学科融合的特色。最后,程淑娟教授对嘉宾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衷心祝愿陕西省破产法研究及实务工作能够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庄重而热烈的氛围中顺利落下帷幕。 【社会与公益杂志】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举办https://mp.weixin.qq.com/s/2mhbQEZlqGDNO-9W-upkDQ
2024-11-0711月29日,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指导下,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立仪式暨首场宣讲活动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 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由108名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组成,并聘请5名优秀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成立仪式上,参会领导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授旗,并为指导教师代表颁发聘书。宣讲团指导教师代表和宣讲团成员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据了解,此前,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组建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工作方案》,在全国选取8所法学教育基础好的高校,组建全国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西北政法大学成功入选。 “希望宣讲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传播作用,切实提高宣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与学校法学教育双融双促,为法治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表示。 下一步,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将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面向校园内外开展法治宣讲,打造精品宣讲项目,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活动现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员通过法治宣讲、快板、情景剧等方式进行了首场示范宣讲。 【陕西日报】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立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890363.html?isDigital=true&isShare=true
在近日举行的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任鸿斌代表与会工商界、法律界发布了《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北京宣言》,鲜明地提出了要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共建经济开放格局,并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深化全球法商交流,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加强工商法治合作,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成为与会者达成的一致共识和会议倡导的主旋律。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为全球经济复苏和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方案和动能,中国作用再次受到各方瞩目。与会嘉宾认为,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涉外法治能力,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为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如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和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我国国际经贸合作和对外开放保驾护航?为此,《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受邀参加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王瀚。 涉外法治对外开放相互促进 记者:涉外法治建设事关对外开放工作大局和贸易秩序建设。此次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对国际经贸和法治合作提出了倡议。如何看待涉外法治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关系,以及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目前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王瀚:涉外法治和对外开放是相互促进,交互影响,密不可分的。加强涉外法治既是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国家经济合作和竞争能力的重要保障。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实施对外开放,在对外开放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涉外法治,依法促进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国际规制、规则、管理和标准基础上,促进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紧密融合,国际资源和国内资源充分配置,国际规则与国内规则相互衔接,用统一的国际规则和规制为国际经贸交往提供透明、一致和通行的制度基础,降低国际营商成本,减少经营风险,公平公正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稳定国际经贸秩序,这是我国外向型经济从要素流动性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型的必由之路。 我国现行法律304部,其中专门规范各类对外关系的法律有54部,含有涉外条款的法律有150余部。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还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外国法查明、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等方面的司法解释。为加强我国执法国际合作和司法协助,充分保障我国涉外行政执法和涉外司法审判,我国已与83个国家缔结了178项双边司法协助类条约,加入有关犯罪人移管、引渡、司法协助内容的多边国际条约近30项,近年来我国法院和有关司法部门平均每年办理的司法协助业务近4000项。在规范我国的国际经贸活动和涉外行政执法和涉外司法审判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成效明显。 在涉外法治的保障下,我国营商环境日益透明公平,对吸引外资和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亟须加强完善涉外法治建设 记者: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近年来被频频提及,这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这种紧迫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瀚: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缘冲突动荡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沉渣泛起、外部风险和挑战叠加,导致我国外向型经济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履约风险加大,这就更加凸显了用法治这个稳定器来抵御风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我国涉外法治还需要进一步适应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涉外法治建设还有不少亟待加强和完善的工作。 一是需要依法确立我国批准的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是否为我国法律的一部分,规范国际条约在国内涉外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的解释和适用。我国已制定条约缔结程序法,但是对已生效的国际条约如何在国内执行实施还没有专门性的立法。 二是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部门分类,有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程序法和社会法七大法律部门,但没有专门的涉外法律部门。涉外立法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缺乏涉外法律部门显然是不合适的。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的需要出发,设立涉外法律部门,以保障涉外立法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和专门化,十分必要。 三是提升涉外法律规范的立法技术水平,特别是我国法律域外适用和反干涉、反制裁和反长臂管辖立法方面,我国立法的系统性和操作性还存在不少立法技术上的短板,应不断总结和借鉴有益经验,提高立法技术,丰富我国开展法律外交和法律斗争的工具箱,增强反制经济制裁的法律手段,有效地开展涉外法律斗争,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多措并举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记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在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上有何建议? 王瀚: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能够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目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存在数量不多、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与全面对外开放的现实和需求既不适应,也不对称。 我国自2010年起至今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工业制造国,与192个国家有投资关系,海外中资企业接近5万家,海外总资产4万多亿美元。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152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200多份,与共建国家贸易额超过20万亿美元,我国海外经济体量不断扩大。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我国涉外律师有1.2万多人。 涉外法律工作涉及知识面广,专业性强,从业素质要求高,法律、科技、金融、政治多重因素交织,需要从业者具备深厚的国际法、涉外法、国别法专业功底,熟练的法律语言运用能力,熟知法律服务关联领域的专业知识,通晓国际规则的解释和适用,精通涉外法律实务操作,并能驾驭国际诉讼、仲裁和商事调解等多种解纷机制的运用,善于合作、沟通和谈判等法律外交方式的灵活应用。可以说,涉外法治人才是法律工作中的“精英人才”和“特殊人才”,需要通过紧密的协同培养机制担负培养任务,需要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涉外法律服务制度来保障人才培养、管理和使用,需要规范有序、开放透明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承载涉外法治人才作用的有效发挥。 建议国家制定《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发展纲要》和《涉外法律服务业促进保障法》,明确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在执业律师中大力开展涉外法律业务的继续教育,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开拓涉外法律业务,调整法律服务结构,促进执业律师向涉外法律业务转型,加快海外法律服务市场开发,推进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协调发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支撑。 【法治网】王瀚: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涉外法律服务保障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4-10/26/content_9074952.html
“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开赛。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宋洋)11月29日,“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在该校长安校区火热开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一组,二等奖一组,三等奖一组。此外,三组选手获得最佳人气团队奖,四组选手获得入围奖,五组选手获得优秀奖。 本次大赛吸引了来自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等十余所高校近500名学生的积极参与,并且获得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知识抢答环节现场。 经过初赛和复赛的激烈角逐,12位选手脱颖而出,分别与来自12家知名律所的实习律师组成团队,共同参与本次决赛。决赛涉及限时答题、知识抢答和案例分析三个环节。 其中,限时答题环节主要考查选手对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学科知识的掌握水平。知识抢答环节考查了选手法学基础知识储备水平及现场反应能力。 在案例分析环节中,排名前八组参赛选手随机抽取案例,根据主持人的讲述和演员的情景演绎,参赛选手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对案例事实进行梳理,精准定位适用的法律规定,对于案例中的焦点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思路,体现了法律人的专业素养。 赛场上,参赛选手们对案例的分析有理有据,层次清晰,能将具体法律知识和法条文本灵活运用于实际案例中,充分展现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宽广的知识储备、团结的协作精神,给予现场观众们一场思维交锋的盛宴。 案例分析环节现场。 来自甘肃政法大学的参赛选手陈婉瑜在本次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谈及本次的参赛感受,她表示,通过这次比赛,不仅认识了一些朋友,学到了一些实务方面的处理经验,还锻炼了自己的抗压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 “律师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实践经验。”盈科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宏说,此次准律师大赛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绝佳平台,让大家在模拟的法律场景中锻炼自己,提前感受律师职业的魅力和挑战,为未来真正踏入律师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军政为获得一等奖选手颁奖。 “本次比赛是在校学生与职场精英的一次切磋学习,是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的有机融合,是西北政法大学与以盈科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律师界公司深度合作。”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军政希望,参赛选手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友谊,以赛促学,以赛促行,持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据悉,十一年来,西北政法大学准律师大赛已成为该校独具品牌特色的法学实践教学活动,是该校培养学生职业意识,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平台。 “准律师大赛作为展示年轻法律人专业素养的平台,已然成为广大学生与优秀律师开展交流的关键渠道。”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说,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体系,更需要学会应用法律、了解社会与人心。 【西部网】法理交锋 以法思辨 这场超燃准律师比赛奏响法治“最强音”http://m.cnwest.com/bwyc/a/2024/11/29/22889690.html 【西安发布】“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举行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2347/7028611.html?isShare=true 【秦闻】律途逐梦赛风采 法界争锋展芳华“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一届准律师大赛决赛举行https://qinwen.sanqi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16997/10964628.html?isShare=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