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由研究生院主办,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刑事法学院协办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活动”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在我校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作题为《涉外法治中的检察角色与人才培养》报告,校长范九利主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克祯、郭洁教授与谈。
刘志远结合我校育人理念和自身工作经验,谈及涉外法治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并指出检察机关在涉外法治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他就检察官在涉外法治中的主要角色作了详细展开。一是高难度的法律守护人,一般涉外刑事案件具有罪名相对集中、地点相对集中以及国籍相对集中的特点,在处理跨境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也存在立案,证据收集、审查,法律查明、对应,司法协助,甚至语言沟通等方面的困难;二是重要的涉外规则制定参与人,主要包括涉外司法解释、国内涉外立法、国际公约制定以及国际条约谈判等类型;三是重要的国际司法合作主体,涉及刑事司法协助、引渡、追赃、被判刑人移管等工作。他介绍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标准的三个核心价值观、八个核心能力以及六个管理能力。
范九利指出,法律是一门强实践性学科,同学们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更要经历万千事后才能茁壮地成长起来,并在涉外检察、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等方面有所作为。
与谈环节,郭洁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法治人才培养的关系,对我校未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和展望。张克祯结合陕西涉外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谈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从高校抓起,要不断打磨涉外法治后备人才的专业能力、外语能力。
(供稿:研究生院 撰稿:展嘉文 审核: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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