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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 发布: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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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校创新型国际化⼈才培养,搭建师生多元化出国留学平台,2024年学校成功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项目执行期3年,共资助27名师生赴国外合作院校研修访学。根据留基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学校将开展该项目2025年度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全球治理、国际经贸规则与涉外法治创新型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 

(二)留学单位和专业: 

1.英国邓迪大学:法学 

2.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 

3.哈萨克斯坦阿勒法拉比国立大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 

4.俄罗斯联邦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经济学、管理学 5.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 

(三)选派规模:访问学者4人/年、博士后1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人/年。 

(四)经费资助: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或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确定。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七)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0),访学类(访问学者、博士后)暂未达到可先提交体现外语水平的其他成绩,研究生类(联培博士、硕士)可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达到语言要求。申请拟留学单位录取还需满足相关单位外语条件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访学类: 

1.国外单位邀请信;

2.外方合作者简历;

3.外语水平证明;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7) 

(二)研究生类: 

1.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2.国外导师简历;

3.外语水平证明;

4.学习计划(外文);

5.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 

四、选派时间 

(一)材料准备:8月20日前 

(二)网上报名:9月1日-11日 

(三)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10月底 

(四)留学资格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前

 五、申请流程 

(一)第一阶段:院校录取申请 

1. 2025年4月30日前,符合基本条件的意向申请人查询拟留学院校官网相关学院专业情况,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访学类意向申请表》(附件1)或《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研究生类意向申请表》(附件2),连同表内要求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学生申请人还需导师意见)并汇总于《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所在单位推荐表》(附件3),报送国际处。

 2. 2025年5月,国际处资格审核并向项目留学单位进行提名,待反馈后向申请人提供拟留学单位联络信息。 

3. 2025年8月前,申请人自行进行后续联络,获取个人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和外方合作者/国外导师简历等相关材料。 

(二)第二阶段:国家公派申请 

1. 2025年8月20日前,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4)或《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5),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选拔(学生申请人需导师意见),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教师申请人)审核后报送国际处。

2. 2025年8月31日前,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3. 2025年9月1日-11日,国际处指导评审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并将网报后形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提交国际处。 

4. 2025年9月20日前,国际处于受理单位平台初审材料,上传推荐材料,提交留基委审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琳 

联系电话:88182510 

电子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教职工意向申请表.doc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学生意向申请表.doc

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创新项目所在单位推荐表.xlsx

附件4. 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附件5.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