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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 发布: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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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均为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包括: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或党、团、班委成员。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与我校教职工无直系血亲关系。

8.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入选后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计划

岗位

学科大类

学历

学位

人数

要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专职辅导员岗位1

01哲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12管理学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及以上

3

男性

王老师

李老师

029-88182596

029-88182518

专职辅导员岗位2

3

女性

少数民族

学生专职

辅导员岗位

1

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西北政法大学官网(https://www.nwupl.edu.cn/)、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s://rsc.nwupl.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官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电子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的上传现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学生干部及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WUPLszk02@163.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5月21日。

3.应聘人员填写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放弃本次应聘。

(三)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岗位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六)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加权计算。各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范围,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心理健康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查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审查,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测评、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进入笔试、面试等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上级和《西北政法大学人才引进与招聘办法》(西法大党政联发〔2024〕4号)等相关规定为准,由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 029-88182596;029-88182518

联 系 人: 王老师 李老师

电子邮箱: NWUPLszk02@163.com

人事处网址:http://rsc.nwupl.edu.cn/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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