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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 发布:201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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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报奖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学习《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陕政办发〔2017〕96号)《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领会本次报奖、评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果,均可申报:

1.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校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3.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发表在境外出版物上的成果;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不予参评: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4.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三、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参评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工作的社科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调研报告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五、参评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提交纸质成果参评。

所有成果参与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个人信息——科研处审核通过个人信息——申报人网上填报申报表——科研处审核通过——导出申报表——打印申报表及准备好的附件材料——申报人持一套完整材料至科研处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六、参评要求

(一)我校受理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1.原件:著作类成果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论文类成果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其中一份复印件匿名处理;调研报告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所有成果原件均不退还。2.附件:附件中的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至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毕退还。

(四)2019年7月12日17时前未完成网络申报的或2019年7月14日17时之前不提供合格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

七、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2019年7月1日(星期一)起至2019年7月14日17时前,将《申报表》及有关附件材料胶印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成果科(其中一份匿名)。纸质版材料的匿名处理方式请务必使用修正带进行涂抹。

联 系 人:赵丽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    18292865760

科 研 处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2.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

3.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4.陕西省第十四次哲社奖成果作者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