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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实习人员的通知

  • 发布: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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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根据与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签署(以下简称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实习生项目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优秀人员赴联合国粮农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实习(驻华办事处除外),现将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全国范围内计划选派76人赴粮农组织总部及地区办事处实习。

2. 实习期限在6-11个月,具体以联合国粮农组织录用通知为准。

3.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艰苦地区补贴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提供。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21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4.我校师生,为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5.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6.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附件2)。

7.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在国际组织实习或获得资助的。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3)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三、选拔办法

1.申请人根据公布的岗位,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赴艰苦地区和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

2.2018年12月12日之前,申请人根据附件1要求的材料准备个人申请,将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负责人应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发展潜力、回国使用等方面进行把关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12月13日之前,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学院推荐公函(推荐意见附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个人材料复印件等报国际处,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员登录公派留学平台进行网报。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2月20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附件1)及网上报名指南(附件3)的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5.录取结果预计于2019年上半年公布。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未来就业、学业等因素,慎重申报,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

四、工作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合作科

联系人:王梦琳 电话:88182510

附件1.应提交材料

附件2.实习岗位

附件3.网上报名指南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