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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 发布:2018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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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根据《陕西省省级文明校园网络测评指标2018》创建内容及标准的要求,请各学院、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善于发现,积极推荐身边好人线索,大力宣传好人事迹,弘扬好人精神。

一、以截图形式上传好人线索推荐情况

为方便截图报送,请统一采取“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展示平台登记好人好事信息的形式进行推荐。推荐人填写中国移动手机号码并输入验证码登录中国移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展示平台(网址:http://haoren.dc.10086.cn/),填写好人姓名、事件发生地、事迹简介(限制输入30-200个字符)、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好人好事线索网上推荐。必要信息按顺序含以下4项:

1、姓名(须含被推荐人姓名。)

2、所属地区(精确到所在地市。)

3、事迹类别(须注明事迹类别,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请分别缩写为“助”、“勇”、“诚”、“敬”、“孝”。)

4、事迹简述(请用一句话概述被推荐人主要事迹,力求突出亮点。)

格式为:姓名,所属地区,事迹类别,一句话概述。请务必严格按照顺序编写。

【例1】唐兵,哥谭市月亮岛社区居民,孝,从小就是一个孝顺有礼貌的孩子,母亲患有小脑萎缩,行动不便,他总是坚持每天早上推着轮椅带母亲出去遛弯。

【例2】吴月清,哥谭市月亮岛社区居委会主任,敬,爱岗敬业,熟悉社区各项业务,善于做工作,每天加班加点,奋斗在一线岗位。

二、积极举办“向好人学习,争做好人”主题活动

各学院积极举办身边好人事迹专栏、故事会、报告会、班会等,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拍摄制作好人故事小视频。“向好人学习,争做好人”主题活动请按新闻报道形式及时报送,要求主题明确,图文并茂。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善于发现,积极推荐身边好人线索,大力宣传好人事迹,积极向好人学习,争做好人。

 

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