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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的通知

  • 发布:2017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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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选派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指标

1人,从事教务教学管理的处级干部。

二、留学期限

留学期限为3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须满足《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品德优良。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扎实,有发展潜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心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5.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交流基础,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申报时须提供可反映本人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

四、配套经费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和我校按1:1比例共同承担。配套经费不用个人承担。

五、说明和要求

参加此次研修项目对开拓我校干部的国际视野,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申报。并于2017年4月7日前将申报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2017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联系人:  吕凌              联系电话:88182248

 

 

 

                                    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