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行政管理水平,现选派我校行政管理人员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出国进行专题研修。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2.留学期限:3个月。
3.研修国别和单位: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申请时仅进行留学国别预报,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将根据研修专题及项目安排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进行调整。请申请人认真考虑,如无法接受国别调整,请暂缓申请。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是全加拿大五所最大的以科研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之一,是一所全面发展的大学。该项目由学校的国际处组织,由阿尔伯塔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文科学院、中国学院和阿尔伯塔大学的高级资深管理人员联合授课。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是一所著名的文、理、工、商、医五大学科兼具的科研密集型综合性大学。该项目由学校的南洋公共管理研究生院组织,该院在与中国高等教育合作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优势突出。
卡迪夫大学是一所英国百年名校、世界百强名校。该校于1883年10月24日成立 ,于1884年取得皇家许可,位于威尔士首府卡迪夫,是威尔士地区唯一一所罗素集团的成员,同时也是欧洲大学工会,世界大学联盟和联邦大学工会的成员,并且拥有两名诺贝尔奖获得者。
4. 选派规模: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二、研修安排
研修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教务、学生、研究生管理”,“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四个主题,并按主题分期分批组班。研修主要采取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实习、讲座等方式。项目人员将有机会听取有关高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专题讲座,并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观摩实习。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研修课程及实践。住宿一般由外方院校统一协助安排,如外方院校无法统一安排,则由留学人员自行联系落实。2017年拟定研修批次暂定如下:
序号 |
开始时间 |
地点 |
研修专题 |
规模 |
1 |
2017年3月 |
阿尔伯塔大学 |
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研究生管理 |
35-45人 |
2 |
2017年3月 |
南洋理工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 |
35—40人 |
3 |
2017年6月 |
南洋理工大学 |
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 |
30-40人 |
4 |
2017年6月 |
卡迪夫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 |
35—40人 |
5 |
2017年9月 |
南洋理工大学 |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后勤管理 |
30-40人 |
6 |
2017年9月 |
阿尔伯塔大学 |
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 |
35-45人 |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留学人员所需经费由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照1:1配套方式共同负担。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6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请申请人员于国家留学网查阅以上规定的相关信息(详见链接
http://www.csc.edu.cn/article/280;
http://www.csc.edu.cn/article/383)。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 申请人员应为我校处级具有一定英语交流能力的行政岗位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工作岗位及培养目标应与研修专题一致。
3.语言要求:需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article/250)。外语水平未达规定要求者,应具备一定的语言交流基础,并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程序及材料
1. 9月14日,申请人员提交以下材料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1
申请人员应在申请表“具体研究方向”一栏写明计划研修专题,在“计划留学日期”一栏写明计划派出时间,须保证所选研修专题与自身行政职务及主管事务相一致。
2).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 9月14日-19日学校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人选,校内公示后向留学基金委推荐。
3. 9月20日-25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推荐人员登录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个人材料电子版本。(填表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中“2017年留学项目专栏—青骨项目专栏—网上报名须知”)
注: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为网上申请时由系统生成。
4.9月26日前,推荐人员提交完整申报材料一份存档。
5.9月27日至9月30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准备单位推荐公函等纸质推荐材料,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具体派出时间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凡未按计划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被取消。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后派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派出前两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七、工作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康 鹏 88182214
咨询联系人: 陈梦琦 88182512
附件:
西北政法大学
组织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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