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有关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5月11日下午,民商法学院召开法学人才培养工作专题会议。学院班子成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各教研室主任、教务秘书等参加会议,会议由院长程淑娟主持。
会上,副院长凤建军传达了学校《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文件要求,凤建军对《法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在课程学分、课程构成等方面的调整进行了说明。
会议要求,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总体定位,充分吸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思想、新方案、新成果,结合“新文科”建设新要求,全面落实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核心的教育理念,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需要,优化课程体系,完善教学内容,变革教学方式,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与会教师还围绕课程思政建设、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进行了交流。
(来源:民商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