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和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办,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政法委、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协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召开。来自各高等院校的学者、政府机构的学者、实务专家100余人参与此次会议。
学术研讨会开幕式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党委书记刘爱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江,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彦昭,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建勇,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助理程林依次致辞。开幕式的最后,西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导郭永辉针对本次研讨会的宗旨及意义提出了深刻的见解。
开幕式后,在余钊飞的主持下,西北政法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分别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政法委签署了合作协议,就人员交流、政法干部培训、平台建设等方面确定合作关系。
本次研讨会会议内容共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博导冯卫国教授主持。在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环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军,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斌围绕新疆发展“枫桥经验”的大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依次进行主题发言,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汤啸天随后发言,汤教授认为,应立足新时代深刻认识“枫桥经验”的内涵,直面新疆的复杂问题找准发展“枫桥经验”的切入点,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彭中礼及青海民族大学教授、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立明对发言内容进行点评。
第二单元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前瞻”,由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彤主持,《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陈东升,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博导汪世荣,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审何柏生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性问题进行主题发言。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东坡针对上述的发言内容进行点评并发表独到的见解。
第三单元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张师伟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社民,新疆工信厅综合处副处长黄蓉蓉,西南政法大学在站博士后彭红军,新市区迎宾路片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崔恒俊,新市区公安分局天津路派出所所长张旭光,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董青梅,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苟震分别作题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疆网络安全治理探析》《妇委会在南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中的功能研究》《新疆地区婚姻立法现代化初探》《坚守初心,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以党建为引领、民意为导向,构建“枫桥式”派出所》《边疆治理中的文化竞争力创新——“枫桥经验”和睦文化竟优之启示》《边疆地区法律治理宗教极端主义的功能及其展开》的主题报告。余钊飞教授、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峥进行点评。
第四单元为“法治边疆建设”,由彭中礼教授主持,由石东坡教授,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徐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尹军,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卫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韩新艺,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车晋刚,深圳前海法院法官陈柳波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法治建设实践分别进行主题发言。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范晓东及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杜瑾依次进行点评。
最后,褚宸舸教授总结说,本次研讨会让更多的新疆本地治理经验得到有效总结和提升,让更多的学者关注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