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动向

  •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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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至18日在西安召开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简称“两会”)2009年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论坛是本年度法学教育界规模最大的一次盛会、一次“高峰论坛”。“两会”负责人、委员和理事以及来自全国二百五十多位法学院系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与法律人才培养改革”。这是一个明显带有前瞻性和探索性的论题。与会者提交大会五十余篇论文和若干最新研究成果,并在大会主题发言和分论坛中就中国法学教育科学发展、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改革、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路径、法学实践性教学的推广和发展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切磋争鸣和研讨。

□王健

  关于法学教育的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一点是与会者的共识。据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有615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115个法律硕士点,开展各种形式法学教育的单位总计有927个(包括党校、军校、民办高校、电大、自考、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及公安警官类等)。年招生约十一万余人,在校生七十多万人,其中本科45万;2008年招收法学硕士生13192人,法律硕士(含全日制和在职)8705人,两者合计在校生规模近六万人;2009年招收法学博士生约一千人,在校法学博士生近三千人。2008年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的招生规模都比2005年翻了大约一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发展速度快、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大国。
  张文显教授认为,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体系”。这个体系包括法学教育多样化的类型与层次,基本教育、特色教育、拓展教育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普通高校的法律素质教育与专门学校的法律职业教育相衔接,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的职业教育和就业机制等丰富内容,在世界上独树一帜。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而从研讨的情况看,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涉及了法学教育自身和相关的各个方面。按照张文显教授的概括就是:法学教育规模与质量要求不相适应;社会对高素质、高级法律人才需求与高等学校的培养能力不相适应;法学本科教育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不相适应;法学教育的统一性基本要求与多样化发展态势不相适应;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不相适应。

  法学教育目的与定位

  法学教育的定位是精英教育还是大众教育,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问题多年来意见纷呈,莫衷一是。本次会议上主流或倾向性的意见都强调了法学教育的精英教育性质,而且预言它将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
  吴汉东教授认为,尽管法学教育随同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到大众教育阶段,但这并不能回避和否认精英化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大众化阶段应当包含精英教育的内容和特点,应当从一个高质量、高水平和高规格的标准和要求来考虑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教学水平、生源和师资等问题,法学教育应该从量的扩张转变为对质的追求。他从现代法学教育的社会使命、国外法学教育经验和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三方面阐述了法学教育应当是精英教育的理由,进而提出了如何推动法学教育精英化的途径和措施,即转变观念、规范办学条件和完善质量监控体系。
  此外,还有其它一些看法,如有人认为精英教育是一个理想,短期实现较为困难,应作为长期目标;现在的法学教育已经到了大众教育地步,不同于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应当分层次定位法学教育的精英教育和大众教育等等。关于法学教育的职业教育性质,并且认为法学教育应当以职业为导向,面向社会实际、面向法律等职业领域,这是最近人们对法学教育定位认识上的明显和重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多地感到中国目前法学教育的规模如此庞大,事实上是不可能都进行学术化培养;要让学生多元化地发展,走向职业化,注重职业化的培养。有少数人认为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关系是统一的,两者本身并不矛盾。

  法学教育规模与质量

  规模和质量一直是观察中国法学教育宏观发展态势的一个重要视角。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庞大的法学教育规模,对此法学界没有异议,而且人们也大都对规模发展过快、过热背景下法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表现出担忧,特别是对法学专业审批条件宽松、设置数量过多、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过大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提出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批评,认为规模增长过快直接导致了法学教育质量水平的严重滑坡。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会议上,苏力教授表达了不同寻常的看法。他首先认为那种因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下降而要砍掉一批法学院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如刘道玉先生提出要砍掉全国一半高校的博士点),因为各种现实利益所系实际上不可能做到;其次,如果不以顶尖人才而是按照平均教育质量的标准来评价的话,我们目前法学教育的质量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第三,由于过分快速发展,我们本来可以提高得更好的质量现在没有做到;第四,更好地提高质量的办法是在保留政府有限干预的同时,注意在整体上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教育改革,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他的意见对我们深入思考如何评价法学教育质量的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发。

  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研讨中,大家都同意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应当是多元的、富有各自特色和以市场为导向的。郭捷教授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长期坚持的探索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成果;付子堂教授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注重文化特色和文化品牌的实践经验;张保生教授通过对证据法的价值分析强调了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科学主义精神因素的重要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介绍了培养“融通性人才”的观点及其研发法学实践模式软件的做法;其他许多高校也介绍了自己对特色办学的理解和一些具体做法。
  不过,对于多元化和统一性,或如有的说法“主流与特色”的关系,与会者的理解和实践差异很大。有的强调主流是基础,特色只是主流的延伸;也有人强调统一化、多元化和特色化的有机结合;还有人提出依照“985”、“211”和民办院校的标准把法学院分别定位为三类,即培养经国人才、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保障人权人才和宣传辅助人员。这一观点遭到了与会多数人的反对,批评这种分类本身行政色彩过重。王晨光教授反对法学院都追求一流,认为那些做好自己的工作、培养的毕业生满足本地区需要的法学院就是一流的。在人才培养模式的讨论中,培养层次方面的讨论相当有限。尽管有几篇专门讨论研究生教育的论文,但总的来看,关于法科研究生,如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方面问题的研讨还很少。

  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

  徐显明教授在会议总结中对此作了系统概括和精辟阐述,指出与10年前处在徘徊的十字路口的情形不同,并充满信心地预言中国法学教育目前已经大致形成为大家共同感受到的五大趋势:一是职业化趋势,即对于中国的法学教育到底是走一条学术型道路,还是职业型道路的问题,大家已基本形成共识,应该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即便那些以学术为主的法学院,毕业生也不会都从事学术活动,更多的将以职业为导向;二是多元化趋势,多元化是表象,形成特色是其内涵。没有特色就没有多元。法学院今后的生命将会因为有不同的特色而表现为多元。这个趋势目前正在进行中;三是精英化趋势,是不是所有大学都可以办法学院、是不是所有考上大学的人都可以学法学,这类问题将受到更为严格认真地对待;四是正规化趋势,鉴于规模宏大的背后掩藏着非常深刻的危机,中国法学教育规模发展的时代已经结束或者说应该结束非正规化法学教育的时代,其在制度上的表现就应是走向正规化,这个趋势现在没有完成;五是政治化趋势,法学教育有很强的政治性,是塑造国家价值观的一个过程,在当前和今后突出表现为在法学教育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法学教育的发展,这将是一个重大趋势。

  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任务

  根据会上权威人士的判断,法学教育面临着迫切的改革任务:第一,招生制度。基于法律职业的高素质要求和目前法学教育低起点之间不可克服的矛盾,因此或者改变接受法学教育的起点,或者改变终点;第二,学位制度。中国目前的法学学位是“一片乱象”,任何一种学位都可从事法律职业,而不管这个学位的高低或者是否是法学学位,所以要找到一个基础的与从事法律职业相对应的学位。目前国务院学位办已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开展法学学位体系课题研究工作;第三,法科学生就业制度。由于毕业生到法院、检察院工作必须同时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仅很不公平,增加了社会成本,还可能导致法学教育丧失优秀生源,社会上最优秀的人不再选择法律职业,因此怎样科学地设计法学教育与职业考试制度的关系将是未来制度创新方面的一个重点或难点。王利明教授建议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相应的要协调起来,坚决主张司法考试门槛本来已经很高,通过司法考试,已经表明他完全具备了资格,完全没必要再参加公务员考试;最后,法学教育评估制度,主要是行业或者政府制订的法学院设立标准和质量评估制度,这是需要创立的一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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