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西北政法学院黄河教授领衔提交《关于修改农业法》的议案

  • 2006年09月28日
  • 检察日报
关注西法大官网
微信
微博
Qzone
网址
打印
阅读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黄河

王莹摄影

□1987年,黄河教授开始在大学讲授农业经济法;2005年,他成为欧洲农业法委员会第一个中国个人会员

□因为长期研究土地法、关注农业法及“三农问题”,他被人称做“黄土地”;

□在全国人代会上,从经济法角度阐述“三农问题”的他引起关注。

忧虑:学生不选修农业经济法

1987年,还是西北政法学院一名普通教师的黄河,怀着极大的热情承担了讲授农业经济法的任务,开始,前来听课的学生还很多,渐渐的,来的学生越来越少,直至少到无法再将这门课开下去。

身为老师的他很困惑,我国是农业大国、学校里有众多来自农村的学生,为什么没有人选修农业经济法?从学生那里他知道了原因:农业经济法不受社会重视,发展前景似乎也不乐观。

随后,黄河开始讲授与农业经济法相关的土地法;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土地价格上升,房地产业成为投资热点,黄河又开讲了房地产法。尽管如此,他心里仍在想着农业经济法。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接待了来自哥斯达黎加的一位首席大法官,会谈中他了解到,哥斯达黎加是个农业国,而这位大法官竟是一个农业法专家,此次来中国的目的就是要了解中国的农业立法,是中国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人员陪同该法官专程来西安与黄河座谈的。自此,黄河开始了与国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探讨,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黄河得知在国外专门研究农业法的人非常多,许多律师和法官都是农业法专家。

黄河开始思考:我们这泱泱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了9亿,为什么没有人愿意研究农业法?改革开放多年了,为什么农民依旧不愿意用法律维权?一方面,多数农民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不了解法律程序,经济上也有困难;另一方面,标的小、难办的涉农案件很少有律师愿意接手,这也是农民难以获得法律服务和援助的原因。

“‘三农’问题,是我多年来的一个研究方向,‘三农’问题关乎中国的前途命运,解决不好将会给中国以后的发展造成难以预计的困难,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将是保证‘三农’问题解决的重要因素。同时,我还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从小在农村长大,对农村很有感情,我要尽自己的智慧服务‘三农’。”黄河说。

倡导: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2004年初,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禽流感疫情,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很快控制了局面。黄河说,局面之所以得以控制,主要是政府给予了扑杀家禽的农民补偿,这种补偿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不过,尽管这样,农民仍有不同程度的损失。

“如果我们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而且可以减少农民的损失。我觉得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是很现实的,并且具有紧迫性。”2004年的全国人代会上,黄河领衔提出《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议案》。

黄河说,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其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风险大、保险赔付率高,保险公司难以承受;同时,高赔付导致了高保费,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农业保险发展走入了日渐萎缩的“怪圈”。

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和中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具有与其他产业不同的许多特点,如自然风险大、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报慢等。农业的这些特征表明,它不仅是社会效益高、自身效益低的基础产业,而且还是风险因素多,难以稳定发展的弱质产业,因此特别需要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支持保护,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是政府支持保护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黄河看来,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实施农业保护时,必须采取以“绿箱”政策为主的间接方式。属于直接保护方式的保护措施,都位于WTO规定的“黄色”区域,而属于间接保护方式的保护措施,基本都位于WTO规则中的“绿色”区域,农作物保险与收入安全计划则属于间接保护措施之一。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具有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特点,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农业保险列为政策性保险,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因此,我国应积极推进保险体制改革,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呼吁:建立农产品产量担保制度

黄河提出的每一个议案都有充足的根据,这些根据直接来自生活实践。今年黄河领衔提交了《关于修改农业法》的议案,该议案4000多字,对农业法的指导思想、农业投入法律制度、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农村金融及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等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黄河说:“农业法中规定的农村金融制度过于笼统,可以借鉴国外的‘无追诉贷款担保’制度,建立我国的农产品产量担保制度。比如农民要种5亩小麦,每亩可以收获300公斤,就可以按照每斤1.5元贷款2000元,以5亩地的产量作为担保,如果收成好了,农民把小麦卖掉后还贷款,如果因为自然灾害收成不好,比如只收了100公斤小麦,农民就可以用所收小麦冲抵贷款。”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也是中国农民的一大福音。黄河充满自信地说:“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作为人民的代表,我会不遗余力地履行职责。”

相关新闻

  • “聚焦涉外检察 深化检校合作”座谈会在我校召开

    9月29日,由我校主办的“聚焦涉外检察、深化检校合作”座谈会在学校长安校区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十一检察部主任李向锋,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负责人陈文龙,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蕾等出席会议。我校校长范九利出席会议并致辞,副校长马朝琦主持会议。 范九利表示,涉外检察工作是国家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学校与各级检察机关深化交流,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合作范围,围绕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检察课题研究、检校人才互派交流、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指导下,我校成立的“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已在区域国别检察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多语种法律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下一步,将高质量推进涉外检察工作,依托中心进一步整合全校资源,推动学校专家学者与检察实务专家的交流互动,建立常态化研究协作机制,围绕涉外检察基础性理论和实践难题开展联合攻关,共同打造服务国家战略的涉外检察智库。 刘志远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涉外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涉外法治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先后配合完成中国—东盟检察总长网站建设,编译东盟国家《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等二十余部法典等,在服务检察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希望学校进一步聚焦涉外检察工作,高质效做好智库服务,统筹好校内各部门、各研究机构的科研力量形成研究特色,同时,进一步整合涉外检察实务人才,围绕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工作搭建平台。 刘志远与我校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共同签署科研项目委托书 马朝琦宣布西北政法大学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中心网站正式上线,由中心和西北政法大学湾区研究院共同研发的“全球法律数据库”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 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济学院、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图书馆以及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中亚法律查明中心、涉外法治研究中心、非洲研究院、北大法宝西安分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共计140余人参加会议。 (供稿:刑事法学院 撰稿:高晓伟 审核:孙学龙)

    2025-10-02
  • 最高检“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讲座第11期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作专题授课

    9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讲座第11期暨我校“检察学大讲堂”第1讲在长安校区成功举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苗生明以《刑事司法基本理念问题》为题作专题授课。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教授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政治部宣传教育培训部部长白兵利,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彤及该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我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法学院院长共同参加活动,与现场300余名师生一同参与这场法治实务与理论交融的学术盛宴。活动由副校长孙昊亮主持。 苗生明兼具深厚理论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在授课中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发展变化背景,聚焦刑事案件频发带来的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新课题,围绕《刑事司法基本理念问题》主题展开系统阐释。他以典型司法案例为切入点,将抽象的刑事司法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指引,深入浅出解析刑事司法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的核心要点,为在场师生搭建起从法学理论走向司法实务的桥梁。 赵万东代表学校向苗生明颁发授课证书 互动环节现场,学生围绕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积极提问,苗生明耐心倾听每一个问题,结合自身办案经历与专业知识逐一解答,既回应了学生的疑惑,又引导大家从更广阔的视角思考刑事司法的价值与意义,氛围热烈,充分展现了法学专业学生对司法实务的关注与探索精神,也体现了检察实务专家对青年法治人才成长的重视与关怀。 我校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第一批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的院校,自2023年启动该活动以来,已成功举办10期高质量讲座。此次第11期讲座的举办,既是最高检对学校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成效的肯定与持续支持,也是检校双方共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讲座结束后,苗生明一行对我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实地走访了校史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成果展室。 (供稿:教务处 撰稿:殷晓明 审核:李大勇)

    2025-09-30
  • 潘俊武教授当选中国太平洋学会自然资源法学研究分会副会长

    9月26—28日,中国太平洋学会自然资源法学研究分会 2025 年学术会议在海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举办。本次会议以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法治建设” 为主题,汇聚全国多所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海洋资源法治领域的前沿问题与发展路径。我校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潘俊武教授在会议期间当选第二届中国太平洋学会自然资源法学研究分会的副会长,并受邀作主旨发言。同时,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王阳博士和蒋围博士当选为研究分会理事。 在主旨演讲环节,潘俊武教授作为特邀发言人,围绕黄岩岛自然保护区配套规章制度构建的议题提出了有关立法建议。研讨会共分三个议题,分别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法治保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和“全球海洋治理与合作的法律问题”。此次潘俊武教授当选分会副会长并作主旨发言,不仅是学界对其在海洋法学领域学术影响力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我校在海洋法治研究领域的学科优势。下一步,我校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法治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供稿: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撰稿:潘俊武 审核:李立)

    202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