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西北政法学院黄河教授领衔提交《关于修改农业法》的议案

  • 2006年09月28日
  • 检察日报
关注西法大官网
微信
微博
Qzone
网址
打印
阅读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黄河

王莹摄影

□1987年,黄河教授开始在大学讲授农业经济法;2005年,他成为欧洲农业法委员会第一个中国个人会员

□因为长期研究土地法、关注农业法及“三农问题”,他被人称做“黄土地”;

□在全国人代会上,从经济法角度阐述“三农问题”的他引起关注。

忧虑:学生不选修农业经济法

1987年,还是西北政法学院一名普通教师的黄河,怀着极大的热情承担了讲授农业经济法的任务,开始,前来听课的学生还很多,渐渐的,来的学生越来越少,直至少到无法再将这门课开下去。

身为老师的他很困惑,我国是农业大国、学校里有众多来自农村的学生,为什么没有人选修农业经济法?从学生那里他知道了原因:农业经济法不受社会重视,发展前景似乎也不乐观。

随后,黄河开始讲授与农业经济法相关的土地法;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土地价格上升,房地产业成为投资热点,黄河又开讲了房地产法。尽管如此,他心里仍在想着农业经济法。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接待了来自哥斯达黎加的一位首席大法官,会谈中他了解到,哥斯达黎加是个农业国,而这位大法官竟是一个农业法专家,此次来中国的目的就是要了解中国的农业立法,是中国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人员陪同该法官专程来西安与黄河座谈的。自此,黄河开始了与国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探讨,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黄河得知在国外专门研究农业法的人非常多,许多律师和法官都是农业法专家。

黄河开始思考:我们这泱泱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了9亿,为什么没有人愿意研究农业法?改革开放多年了,为什么农民依旧不愿意用法律维权?一方面,多数农民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不了解法律程序,经济上也有困难;另一方面,标的小、难办的涉农案件很少有律师愿意接手,这也是农民难以获得法律服务和援助的原因。

“‘三农’问题,是我多年来的一个研究方向,‘三农’问题关乎中国的前途命运,解决不好将会给中国以后的发展造成难以预计的困难,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将是保证‘三农’问题解决的重要因素。同时,我还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从小在农村长大,对农村很有感情,我要尽自己的智慧服务‘三农’。”黄河说。

倡导: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2004年初,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禽流感疫情,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很快控制了局面。黄河说,局面之所以得以控制,主要是政府给予了扑杀家禽的农民补偿,这种补偿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不过,尽管这样,农民仍有不同程度的损失。

“如果我们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而且可以减少农民的损失。我觉得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是很现实的,并且具有紧迫性。”2004年的全国人代会上,黄河领衔提出《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议案》。

黄河说,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其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风险大、保险赔付率高,保险公司难以承受;同时,高赔付导致了高保费,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农业保险发展走入了日渐萎缩的“怪圈”。

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和中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方针政策是一致的。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具有与其他产业不同的许多特点,如自然风险大、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报慢等。农业的这些特征表明,它不仅是社会效益高、自身效益低的基础产业,而且还是风险因素多,难以稳定发展的弱质产业,因此特别需要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支持保护,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是政府支持保护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黄河看来,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实施农业保护时,必须采取以“绿箱”政策为主的间接方式。属于直接保护方式的保护措施,都位于WTO规定的“黄色”区域,而属于间接保护方式的保护措施,基本都位于WTO规则中的“绿色”区域,农作物保险与收入安全计划则属于间接保护措施之一。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具有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特点,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农业保险列为政策性保险,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因此,我国应积极推进保险体制改革,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呼吁:建立农产品产量担保制度

黄河提出的每一个议案都有充足的根据,这些根据直接来自生活实践。今年黄河领衔提交了《关于修改农业法》的议案,该议案4000多字,对农业法的指导思想、农业投入法律制度、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农村金融及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等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黄河说:“农业法中规定的农村金融制度过于笼统,可以借鉴国外的‘无追诉贷款担保’制度,建立我国的农产品产量担保制度。比如农民要种5亩小麦,每亩可以收获300公斤,就可以按照每斤1.5元贷款2000元,以5亩地的产量作为担保,如果收成好了,农民把小麦卖掉后还贷款,如果因为自然灾害收成不好,比如只收了100公斤小麦,农民就可以用所收小麦冲抵贷款。”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也是中国农民的一大福音。黄河充满自信地说:“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作为人民的代表,我会不遗余力地履行职责。”

相关新闻

  • 【光明日报】赓续陕北公学红色传统 以“1+3+N”模式服务终身学习

    西北政法大学源自1937年诞生于延安的陕北公学,是党在抗战时期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从陕北公学、延安大学到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老一辈革命家立足西北,为解放区培养大批干部所积淀形成的办学传统,在这所政法名校代代赓续。历经近90年发展,学校现已成长为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大学,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专业获评省级一流专业;“刑法学”“行政法学”等17门课程为国家级一流课程,41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课程,是陕西省干部教育、农业农村部“耕耘者”振兴计划等十余个国家级省级培训基地,在国家安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等领域形成突出研究优势。 依托厚重红色基因与法学学科优势,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前身函授部)自1983年成立,至今走过43年办学之路。学院1984年招收首届法律专科函授生,现开设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两类学历继续教育,并承担大量干部短期培训任务。40余载深耕不辍,学院立足西北、突出法治特色、坚持实践导向、持续改革创新,探索构建“1+3+N”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1”即赓续陕北公学红色传统,坚守立德树人根本;“3”即扎根西北办学定位、打造特色实践课程体系、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教学;“N”即持续迭代、不断丰富的育人实践经验。建院以来,累计培养学历教育人才2.5万余人,开展非学历干部培训20余万人次,年均办班400余个,学员满意度长期稳定在98%以上。 传承陕公红色基因 将立德树人贯穿育人全过程 陕北公学从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为党培养革命先锋队的使命。当年陕北公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在西北的宝贵传统,为学院继续教育涵养精神源泉。学院大力弘扬延安精神、照金精神,依托延安革命纪念馆、照金纪念馆、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陕西历史博物馆等红色与历史文化阵地,坚持落实“两个课堂并轨”。在学历教育与人才培训中,将红色场馆打造为沉浸式实践育人第二课堂;同时推动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法学专业教学,把延安精神、陕甘边革命历史融入专业课,实现思政主课堂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既满足广大学员高质量学习需求,也锤炼了一支兼具理论功底与思政素养的师资队伍。 锚定西北大地办学 面向全国打造法治培训高地 作为“五院四系”政法高校,西北政法大学培养的大批法治人才扎根新疆、西藏、甘肃、青海、陕西等地。继续教育学院始终立足西北,把基层治理一线实践转化为教学案例与教材资源,在服务西北的同时面向全国开放培训。 学院组织专家深入西北基层调研,同时借鉴浙江、广东、福建等地基层治理前沿经验,深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调解、边疆安全、陕甘边革命史、周秦汉唐法制史等特色研究成果,将其转化为系列培训课程。同时吸纳“一带一路”中亚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在传统法学优势之上,形成差异化课程供给,为西北乃至全国政法干部、基层治理工作者提供高质量继续教育服务。 紧扣国家战略需求 打造重实践、高标准法治课程体系 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到哪里,继续教育的教学重心就跟进到哪里。学院依托学校A类法学学科优势,遵循“你无我有、你有我优”建设思路,持续打磨实践导向课程。2014年以来,学院发挥国家安全法治交叉学科优势,依托《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等教材,组织专家团队赴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实地调研,构建涵盖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重点领域的100余门课程,打造80多处现场教学点。综合采用理论讲授、案例研讨、现场教学多元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年度更新率保持在90%以上。以该做法申报的项目获评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第二批非学历教育“一校一品”项目,学员满意度达98%以上。 围绕生态法治、刑事辩护、法治政府建设、市场监管法治、纪检监察法治等重点领域,学院持续打造系列特色课程。整套课程体系紧紧对接国家战略,立足法学特色,突出实践教学,持续提升继续教育教学质量。 数字技术赋能教学 筑牢继续教育现代化根基 学院持续探索数字技术赋能继续教育新路径,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落地。升级现代化多媒体教室,将人工智能引入教学平台;搭建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覆盖学籍、教学、考务全流程;针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难点开发西法大法培App,服务学员备考。依托法学实验实训中心、刑事案件侦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创设沉浸式实训场景,让学员在模拟场景中研判问题、演练处置,激发学习主动性,提升教学实效,为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终身学习体系的建设,赋予了继续教育新使命。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持续深化“1+3+N”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拓展“N”的实践内涵,传承陕北公学红色教育传统,坚持守正创新,办好新时代法治继续教育,源源不断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法治人才,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赵彩如 徐秉鹏 乔良)

    2026-09-28
  • 王瀚教授受聘山东威海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首席顾问并做涉外法治专题讲座

    9月21日,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在威海策划召开“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赋能威海高水平对外开放交流活动”,活动由威海市司法局、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贸促会、威海经开区管委会指导,威海市律师协会、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山东众成清泰(威海)律师事务所承办。政府部门、外资企业、法学专家、律师代表齐聚一堂,共商涉外法治建设路径,搭建政企律协同联动的沟通服务平台。 威海市司法局局长侯进荣主持会议开幕式。威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许庆耀、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耿国玉、威海市商务局副局长张连凯、威海市贸促会副会长李刚先后致辞。 我校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专家王瀚教授受聘为威海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首席顾问,威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徐庆耀向王瀚教授及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 在会议交流环节,王瀚教授做了题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战略性和紧迫性”的主题演讲,分别就涉外法律服务业对制度型对外开放的支撑和保障、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和国际化转型、构建与制度型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是当前涉外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三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和评析。 (供稿:国际法学院 撰稿:刘静 审核:李立)

    2026-09-24
  • 王迁教授来我校做专题讲座

    9月19日,华东政法大学王迁教授来我校做专题学术讲座。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沙庆超,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出席活动。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主持讲座,来自省内司法实务界及学校师生、校友代表共150余人参加讲座。 孙昊亮在致辞中对王迁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感谢。他表示,王迁教授始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抽丝剥茧式地问题分析与研究探索,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学校积极搭建高水平育人平台,推动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密切互动,期待以本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识产权法学界同仁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回应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新课题。 王迁教授以《著作权法中传播权侵权认定若干疑难问题》为题展开分享。讲座立足我国著作权法规范体系,结合国际条约精神,围绕复制行为司法认定、“传播源”理论、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边界等问题,结合美术作品临摹造假、直播演唱、场所背景音乐播放等实务疑难案例,系统阐释传播权项下各专有权利的适用逻辑。 党雷表示,本次讲座不仅为传播权侵权认定提供了新思路,也有助于启发学子开展专业学习,期待王迁教授继续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经常来校指导交流。 与谈环节,张爱国副教授、孙栋副教授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沙庆超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本次讲座内容紧贴实务、深入浅出,值得版权工作者和青年学子深入学习,期待学校多举办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期盼王迁教授继续支持陕西版权事业发展,同时对我校知识产权学科的建设前景表达殷切期望与美好祝愿。 (供稿:经济法学院 撰稿:南俊宇、张启楼 审核:党雷)

    202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