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学院毕业生、陕西省3位死刑复核官履职最高法院

  • 2006年04月04日
  •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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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日报2006年4月4日讯 (记者 李燕萍)30多位法官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从地方法院选调的首批死刑复核官,目前在北京经过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后,已到最高人民法院新设的三个刑事庭报到上岗,他们步入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大门,即将执掌被告人的命签。4月3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其中有3名法官是从我省法院系统考核选调的。
  据了解,死刑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对死刑复核官的要求特别严格,对此次从全国各地选调死刑复核官,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一是必须具有大学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二是必须具有5年以上审判经验。此外,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也是遴选的重要参考。
  此次最高法院选调的30多名法官中,其中我省就有3名法官被选中。他们分别是:
  尚晓阳,男,41岁,澄城县人,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分配至渭南市中院工作,2001年取得法律硕士文凭。历任渭南市中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10多年来,先后审理或参与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500多件,减刑、假释案件1万多件,所办案件未发现一起错案。其中成功审理了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兰荣贪污案、王忠明滥用职权案、高春阳故意杀人案等。
  马东厚,男,41岁,宝鸡市人,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宝鸡市中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等职务,参与和审结了大量的刑事一、二审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有减刑、假释案件,其中有近百件死刑案件,至今未发现有任何差错。
  白继明,男,42岁,横山县人,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西北政法学院攻读在职研究生。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原榆林地区中级法院法律业大任教,后被省、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地区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此前任榆林市中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主审和参与审委会研究讨论了一大批死刑案件,具有死刑案件的实践经验和反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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