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教育】常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 2022年01月17日
  • 《中国民族教育》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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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深化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形象和符号,加强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引导和教育,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法治教育等方式,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发轫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事务实践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和方式,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不断拓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断增强,起到了重要作用。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也可以充分利用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这一多年来行之有效、成效显著的制度载体和工作方式。

同时,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因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也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贯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之中。

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几十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民族事务领域的重要内容,尤其在地方民族工作中,被视为重要抓手,为我国民族团结事业的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增强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一些具体环节和地方工作中,还可以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这一主线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明晰化;在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理解方面,可以在对我国多民族国情描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挖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各民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中华民族历史观、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文化形象与符号等方面的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要意识到,只有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各民族人民才有实现美好生活的可能;只有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将本民族意识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有可能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的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

因此,我们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我们党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要把握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对差异性的强调,不能损害到增进共同性的方向;要“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要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宣传教育,要朝着巩固各民族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方向努力,要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符号设计和载体创新方面,要充分凸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的重要意义。

尤其是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要重视和加强中华民族史的研究、宣传和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就是历史,历史不能任意选择,一个民族的历史是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中华民族史的研究、宣传和教育,对于回答中华民族这个历史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等命题,对于增强各民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意识、对于厘清社会上学术界互联网上一些涉民族的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至关重要。我们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宣传教育中,多描绘中华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光辉灿烂的伟大历史;通过对各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历程书写,引导中华各族人民确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新时代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思想基础。

首先,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加强对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坚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制度自信,深化对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发挥红色文化资源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独特作用。“要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中,深入总结我们党百年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化对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研究。”中国共产党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乃至整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领导力量;社会主义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基础;中华各族人民共同参加革命事业、共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共同的集体记忆;中华大地上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本身即是中华文化符号与形象的重要载体。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我们需要进一步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四史”教育的伟大精神力量和红色文化资源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巨大潜能。

其次,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注意“打造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厚重、接受度高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通过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巩固中华各民族对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历史的认同,增强各民族群众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一分子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尤其要清醒地意识到,无论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还是中华民族史的话语权,都必须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在让青少年了解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的同时,更要让学生通过对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载体的耳濡目染,了解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中华文化的灿烂成就,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民族团结进步+文旅、民族团结创建进景区,是许多地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重要抓手,而不管是+文旅,还是进景区,都要意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包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内的所有民族工作的“纲”;要充分发挥文旅业、景区在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中的作用,把文旅业和景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阵地。

再次,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引导、教育,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几千年的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史,就是各民族多元一体、汇聚为中华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史;而在当前,也只有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才能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把城乡社区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的有力平台,从各族群众日常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环节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交往交流交融,密切联系、融洽感情、增进认同。要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语言相同才能心灵相通,通过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保障广大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来提升对于广大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劳动权、文化权等基本权利的保障水平。

最后,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现代国家是法治国家、文明国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义务;而法治意识、公民意识,也可以成为各族人民共同的认同载体。法治强调服从一套普遍适用、可预测、可操作的规则体系的治理,强调依法管理、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法外特权存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可以通过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信仰、规则意识和公民意识,进而确立其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这个社会身份的同一性。

(本文刊登在《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2年第1期,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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