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主任刘大伟一行来校调研座谈。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倪娜,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小桥,我校党委书记赵万东出席座谈。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单文华主持会议。 赵万东对刘大伟一行表示欢迎,对司法部长期以来给予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学校在法治人才培养、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及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希望司法部在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搭建、实务资源导入等方面给予更多指导支持,共同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大伟指出,此次调研旨在了解学校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教育培养机制方面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他对学校近九十年以来为国家法治建设特别是西北地区法治事业输送大批优秀法治人才、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将深入对接学校所需,在科研平台建设、实务部门联络、教材体系构建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支持学校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实务导师队伍建设、学科交叉融合、办学资源保障、重点政法院校骨干作用发挥等主题深入交流研讨。 会前,赵万东、单文华陪同刘大伟一行参观校史馆。 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法治调研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 (供稿:党政办公室 撰稿:丁磊 审核:刘淑宝)
9月11日晚,由研究生院、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明德法治实务大讲堂”第一期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吕梅青受邀作题为“民刑交叉中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的界限”的讲座,刑事法学院谭堃主持,我校师生200余人旁听讲座。 吕梅青认为,行民刑关系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难点。其中,行政法与刑法之间的逻辑关系相对清晰;相较之下,民法与刑法的关系则更为复杂,二者虽偶有交叉,但整体上呈现出互相协调、相互分工的有机关系。刑法思维与民法思维差异较大:刑法重实质穿透性审查,追求行为人的内心真意;民法尤其是商法则追求效率、重外观主义。吕梅青重点分析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别,主要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非法占有目的等主客观方面展开。她结合实务中的具体情形,对二者的判断标准进行了梳理,并认为要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标准,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性质。讲座过程中,吕梅青与参会师生展开互动分析,现场讨论热烈,听众提问踊跃,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相关问题的理解。 谭堃对吕梅青的精彩分享致以诚挚感谢。他表示,这是一场互动性强、富有特色的讲座,吕梅青将体系的思考方式与问题的解决方式有机结合,体现了法律人独有的思维方式。谭堃强调,法律人不仅要学习体系化的知识,更要掌握正确思考问题的方法,本次讲座对此作出了生动诠释,具有重要的启发与示范意义。 研究生院副院长刘卫波为吕梅青颁发“明德法治实务大讲堂”纪念证书。“明德法治实务大讲堂”是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学硕博教育一体化改革、落实理论联系实际育人理念的重要举措。大讲堂将持续邀请我校法律博士,结合实务经验,把法治实践中的疑难争议、典型案例带入校园,打通法学理论教学与司法实务之间的壁垒。 (供稿:研究生院 撰稿:李春爽 审核:陈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