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教授受聘山东威海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首席顾问并做涉外法治专题讲座

  • 2026年09月24日
  •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关注西法大官网
微信
微博
Qzone
网址
打印
阅读

9月21日,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在威海策划召开“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赋能威海高水平对外开放交流活动”,活动由威海市司法局、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贸促会、威海经开区管委会指导,威海市律师协会、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山东众成清泰(威海)律师事务所承办。政府部门、外资企业、法学专家、律师代表齐聚一堂,共商涉外法治建设路径,搭建政企律协同联动的沟通服务平台。

威海市司法局局长侯进荣主持会议开幕式。威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许庆耀、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耿国玉、威海市商务局副局长张连凯、威海市贸促会副会长李刚先后致辞。

我校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专家王瀚教授受聘为威海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首席顾问,威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徐庆耀向王瀚教授及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

在会议交流环节,王瀚教授做了题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战略性和紧迫性”的主题演讲,分别就涉外法律服务业对制度型对外开放的支撑和保障、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和国际化转型、构建与制度型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是当前涉外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三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和评析。

(供稿:国际法学院 撰稿:刘静 审核:李立)

相关新闻

  • 欢迎对《数智财税法治》集刊进行同行评议!

        各位专家、作者、同行、读者: 目前,新一轮的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AMI 综合评价同行评议工作已正式启动。欢迎大家对《数智财税法治》集刊开展同行评议! 《数智财税法治》是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交叉学科学术集刊,创刊于 2025 年。集刊始终坚持文章内容质量第一,聚焦数字经济时代财税法治前沿研究,不断提升学术公信力和价值引领力,为数智财税法治实践探索、数字财税理论创新、财税法学与审计交叉学科建设搭建高质量学术传播平台,产出了一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获得业内广泛关注与认可。集刊重点刊发财税法基础理论、数智财税立法、税收征管数字化、财税稽查审计、平台财税合规等方向原创成果,积极服务国家财税治理现代化与数字经济法治建设。 《数智财税法治》在本轮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AMI 综合评价归属【集刊】经济学大类(经济学・经济综合),经济学集刊共 39 种。 学科类别选择【二、侧重社会科学→经济学—财政与审计】,在9.【集刊】列表中找到《数智财税法治》打分提交。欢迎扫描二维码:                        或复制点击问卷链接:https://casses.wjx.cn/vm/Q4hSdsI.aspx 进入评议页面,请从学术性、创新性、规范性、学术贡献、社会声誉五个维度,对本集刊开展客观、公平的同行评议,并请多提宝贵意见。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本刊的关心、支持与帮助! 本轮评价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数智财税法治》编辑部    

    2026-10-09
  • 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副主席徐珺教授在我校做《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解读与实践应用”专题报告

    2026年9月22日,由我校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和国际法学院举办的“《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解读与实践应用”学术报告会在雁塔校区国际法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次报告会特邀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副主席、联合国贸法会第六工作组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ICC观察员徐珺教授作为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我校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专家王瀚教授主持报告会;国际法学院刘萍教授、张丝路副教授担任评论人;国际法学院2026级九十余位硕、博研究生和西安市部分涉外律师参加。 报告会前,王瀚教授对所有参会者致以热烈的欢迎,并系统阐释了本次学术报告会的核心理念与价值。其核心在于引导学生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处理真实案例、进行社会问题调研,实现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互动式教学。 本次报告会中,徐珺教授依据《公约》讲解了国际贸易单证结算基本流程;以系统架构阐释了贸易融资风险主要缓解手段;用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解释了法律空白带来的核心问题,深入探讨了在地缘政治危机下国际货物贸易供应链端的风险与机遇;结合实务经验,揭示了中欧班列高增长背后的运输单证短板和国际铁路运输发展面临的法律空白以及铁路运输单据的物权化障碍等问题;比较研究“单轨制”和“双轨制”路径,为铁路提单权利凭证解决路径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徐珺教授还分享了单轨制和双轨制下不同的国际立法动向,结合司法案例研究了中国关于铁路运单可转让性的实践,以及《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缔约谈判进程,并在立法创新性的角度做出了评价。随后,徐珺教授就《公约》的适用形式和适用范围提出了辨析,并分享了保留条款和脱钩条款的增加或排除、NCD条约的签发、NCD持单人的权利、持单人的赔偿责任、NCD的证据效力、货物的交付等谈判焦点问题和明确的谈判结果。徐珺教授还就NCD的应用给出了几点关键提示,并剖析了国际商会规则与公约的衔接问题;分享了《公约》试点项目案例,例如eNCD(赊销、托收)、NCD公路运输等。最后,徐珺教授提出了《公约》生效推动工作及行动呼吁。 整场报告内容充实、逻辑清晰、评述透彻、讲解生动,条约文本关键条款与跨境贸易案例紧密结合。徐珺教授从公约条文出发,客观展现国际商事条约谈判当中的博弈与取舍。这场学术报告能够促使法学研究者关注国际规则与本土实践,为涉外法治领域的学习与研究提供了现实指引。 评议环节,王瀚教授对本次学术报告会的内容进行了深度点评,充分肯定徐珺教授研究成果的全面性与实践价值,并结合“一带一路”国际贸易实践对《公约》的价值作出了极高的评价。王瀚教授认为,《公约》具有划时代意义,对中国的涉外法治建设意义重大,能够极大促进中国涉外法治的完善,有利于中国以大国身份深刻影响全球贸易变革;刘萍教授认为《公约》是中国政府主导下智慧、务实、灵活的涉外法治实践成果,解决了鹿特丹规则过于繁复庞杂的问题,并向徐珺教授请教了单式运输比如铁路运输方式如何与《公约》协调的问题,徐珺教授对此做出了耐心、全面的回答。张丝路副教授认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点明《公约》谈判的实践属性,肯定了《公约》对多式联运纠纷解决的现实效力,并围绕公约前景,对其商业性和责任衔接、保险制度变革问题展开思考。 在互动环节,徐珺教授耐心回答了“如何应对部分国家对《公约》的反对”、“破产申请和留置权行使对《公约》适用的影响和公约与国内法的冲突”等参会师生关切的问题,王瀚教授对问题做出了补充回答。两位教授将辩证思维理念和多元视角贯彻始终,彰显国际法研究和实务运用的专业水准。 会议尾声,王瀚教授结合大量实务案例展望中国涉外法治的前景,阐述涉外法治实践能力对构建国际民商事规则秩序的重要作用。并对全体硕博研究生提出长期期许,指明学习研究思路,深刻揭示了本场学术报告会对涉外法治建设进程中人才培养的积极意义。

    2026-10-01
  • 副校长常安一行出席“长安罗马·丝路法治”文物艺术品国际仲裁创新发展研讨会

    9月29日,“长安罗马·丝路法治”文物艺术品国际仲裁创新发展研讨会在西安举办,本次会议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和我校主办,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文物法治研究会、我校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等单位协办。我校副校长常安,研究生院院长陈玺,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院长张超汉受邀出席大会。 常安代表学校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祝贺。他表示,文物艺术品承载文明交流的深厚记忆,文物追索返还与跨境交易争议的国际化,呼唤与之匹配的争议解决机制与法治保障能力。我校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涉外法治战略,依托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国家文物局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等平台,持续深耕涉外仲裁、文化遗产法治等交叉领域研究,期待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仲裁机构、文博单位的协同合作,为文物艺术品国际仲裁规则构建贡献力量。 陈玺代表陕西省法学会文物法治研究会与西安仲裁委员会文物艺术品国际仲裁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文物艺术品争议仲裁规则研究、专业人才联合培养、疑难案件研讨与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合作,共同打造文物法治研究与仲裁实践深度融合的协同平台,为文物艺术品跨境交易、追索返还等领域的争议化解提供专业化支撑。 圆桌讨论环节,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张丝路副教授围绕“流失文物返还与追索及文物出境展览中的法律问题”作交流发言,就文物追索中的管辖权冲突、返还请求的时效障碍、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边界,以及出境展览文物的临时保护与保险安排等问题,提出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引发与会代表共鸣。 (供稿:国际法学院 撰稿:刘静 审核:李立)

    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