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召开十九届四中全会理论学习交流会,学院全体党员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同志主持。
参会的各位党员教工分别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二部分中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等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和专业背景,分别解读了各自对《公报》内容的理解,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交流了工作改进思路和学院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会上,学生党支部书记代表也进行了交流发言,并纷纷表示要通过多种形式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支部每一名党员。
张学龙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召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势以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使命担当,而制度上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学院团委书记李谦盛表示,《决定》中指出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而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就是要主动学习好、领会好大会精神,把大会精神贯穿到工作实际中来,更好的弘扬中国文化,构筑中国精神。
最后张学龙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高度重视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宣传工作,深刻理解“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要联系自己的工作,系统学、重点学、深入学,用新思想、新理论来指导我们解决新问题;第二,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结合专业背景和兴趣爱好重点学,学深悟透,加强理解。还要积极组织本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来,做有志青年,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供稿:法律硕士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