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学会文物法治研究会(研究小组)成立大会暨文物法治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 2025年12月11日
  •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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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上午,陕西省法学会文物法治研究会(研究小组)成立大会暨文物法治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雁塔校区举行。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谷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我校校长范九利,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王凯华,陕西省文物局二级巡视员朱新文,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西安仲裁院院长徐文新,陕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研究部主任申月霞,及来自司法机关、高校、文物文博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的近百位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我校、陕西省法学会、西安市法学会唐律(法律史)研究会、陕西省律师协会文物保护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旨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助力建设文化强省。

大会第一阶段由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代水平教授主持。申月霞宣读了陕西省法学会《关于成立“陕西省法学会文物法治研究会”(研究小组)的批复》

我校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二级教授陈玺作为研究会研究小组)会长作表态发言。

第二环节由我校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主持范九利、王凯华徐文新分别致辞。

范九利指出,成立文物法治研究会,系统开展文物领域法律问题研究,对构建科学完备的文物法治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服务文化强国建设、推动陕西文化强省发展的务实举措。作为西北地区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长期致力于法治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在法律史、法理学及文化遗产保护等学科领域积累了扎实基础。学校将继续发挥学科与人才优势,支持研究会开展深入研究,共同为文物法治体系建设与治理能力提升贡献力量。他强调,研究会要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为守护好、传承好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王凯华强调,研究会发展要把握四个方向: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研究服务大局,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要立足陕西实际,服务发展全局。聚焦文物事业发展中的法治需求,为重大项目建设、城市更新中的文物保护提供法律支撑。三是要深化理论研究,推动实践创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努力建设高水平智库,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四是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交流合作。培养一支专业扎实、作风过硬的文物法治人才队伍,总结陕西经验,参与学术对话,讲好文物保护的陕西故事与中国故事。

徐文新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对法治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文物保护、利用、交易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是当前重要的时代课题。他表示,西安仲裁委将始终坚持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仲裁专家断案、高效保密、一裁终局及域外可执行等制度优势,为文物行业提供全链条、高质量的仲裁法律服务,赋能全省文物事业法治化进程。

学术报告环节由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雅琪主持。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二级教授尹夏清以《文物定级的实践与思考》为题,细致讲授了文物鉴定定级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思考。陕西省律师协会文物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律师作了题为《新法视角下非国有博物馆的合规建设和发展机遇》的报告,从法律实务角度分析了非国有博物馆面临的新挑战与新机遇。

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馆长齐跃进、陕西国花瓷控股集团行政总裁余宗霖、西安市大唐青铜镜博物馆理事长徐也力、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丽娜、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登峰、陕西秦文钥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杰等六位专家围绕两位报告人的主题,结合各自领域实践,进行了精彩纷呈的点评与发言,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陕西拓行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大中语石传拓工作室负责人李晓国主持了研讨与总结环节。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充分的发言与讨论。

此次大会的圆满举办,不仅正式宣告陕西省法学会文物法治研究会(研究小组)的成立,也为全省文物文博、法律界搭建了一个高水平对话平台,对于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共同筑牢文物安全法治屏障,赋能文化强省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供稿: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撰稿:强乐颖 审核:陈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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