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4日,由我校刑事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刑法论坛系列讲座在长安校区图书馆满天星报告厅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级教授,教育部“重大人才工程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陈兴良为全校师生及法律行业从业者们就“刑法教义学中的阶层思维”作了精彩讲座。讲座由校长范九利主持。

陈兴良教授讲到,阶层思维是刑法思维方法的核心,隶属于刑法方法论范畴,核心是明确犯罪成立条件的逻辑位阶关系,具有反映犯罪内在逻辑、明确认识层级、保障结论正确三大特征。在犯罪论体系建构方面,他强调需优先判断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构成要件,再考察总则违法性、有责性等条件,相较于四要件理论的平行罗列,三阶层体系更具逻辑优势,能为定罪提供清晰“路线图”。为推动阶层思维落地司法实践,他提出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类型判断先于个别判断四大实操规则。他最后强调,阶层思维能有效保障定罪逻辑清晰、结论正确,彰显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目的,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范九利在致辞和总结中表示,陈兴良教授是刑法学界的泰斗,学术生涯历程与中国刑法学的历史进程同频,为中国刑法学科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此次讲座内容翔实、案例丰富、论证充分,深入浅出地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了刑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和具体研究范式,充分展现了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对刑法教义学的深刻理解。为我们进一步学习领会和深入开展刑法理论研究提供了有益指导,为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供稿:刑事法学院 撰稿:高晓伟 审核:孙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