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教育部公安学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沈阳中国刑警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秘书处所在单位中国刑警学院承办,公安学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审议《公安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2015年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我校公安学院院长兼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程军伟教授作为教育部公安学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参会委员在充分肯定《公安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宏观框架的基础上,就课程设置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充分发表意见,原则上通过了《公安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在《公安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审议环节,程军伟教授结合政法类院校公安类专业的办学特点,从学科、专业和课程三者的关系入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引起参会委员热议。
《公安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科门类公安学专业类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要求,是设置本专业类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估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对我校公安学科及公安类专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