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我校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长安校区行政楼四层大会议室举行,谢德成、李瑰华、张翔等三名教授受聘担任我校首批法律顾问。校长贾宇,副校长宣力、李玉朝出席,党政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基建处、经济开发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宣力副校长主持。
首先,党政办公室主任李平安汇报聘任法律顾问有关筹备工作开展情况,宣读学校的聘任决定,介绍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接着,贾宇校长为三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三位法律顾问作表态发言,他们表示,能够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既是荣幸和光荣,也是责任和使命,他们将认真履职,全力以赴,为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和维护学校及师生员工合法权利做出更大贡献。几位法律顾问还根据各自的专业领域,结合学校实际,对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清理校规校纪、深化后勤用工改革、对外缔约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贾宇指出,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是在国家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这个大前提和学校明确依法治校理念这个小前提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必将对学校提高依法治校水平、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利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政法类院校,我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应该争取成为示范和表率。
贾宇校长希望三位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健全制度,做到有法可依。要根据上位法,结合学校实际系统地清理校规校纪,完善学校制度体系。二是要补齐短板,化解潜在风险。要针对临时用工、对外缔约等问题,想办法,出思路,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三是要应对纠纷,保证学校权益。积极参与各类纠纷处置,为学校应对纠纷、诉讼、仲裁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最大程度维护学校权益。四是要当好桥梁,促进民主治校。要积极做好学校决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当好师生员工和学校决策层交流的桥梁,促进意见沟通和信息交流,提高民主治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