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西北政法大学与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在邓州法院隆重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党组成员、副院长时玉尧等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邓州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沙岩林主持。
签约仪式上,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与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共同在《西北政法大学实习基地协议》上签字,陈玺副院长向杨俊华院长授予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牌匾,邓州法院正式成为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双方正式建立院校实践教育合作关系。
杨俊华院长首先代表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西北政法大学在邓州法院设立实践教育基地表示由衷的感谢,对陈玺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杨俊华院长介绍了邓州市基本概况,重点讲述了“忧乐精神”、“雷锋精神”和“渠首精神”,以及南阳作家群现象和南阳法学家现象。并介绍了邓州法院现状。他说,此次“学校--法院”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对于邓州法院未来的发展意义非凡,对于提高人才素质,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首先代表学校对邓州法院实践教育基地的设立表示祝贺!对邓州市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服务表示诚挚谢意!随后陈玺教授就西北政法大学的历史发展、教学规模、学科设置、办学成就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参加暑期实践的同学们提出期望和要求。
邓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庭长张剑波、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王宇坤分别代表实务导师和实习学生作了表态发言。
河南法制报、平安邓州等媒体进行了关注报道。
【河南法制报】邓州市法院成为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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