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 (通讯员 张媛) 7月13日,太白县人民法院第三期司法大讲堂召开,此次司法大讲堂特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学王国龙教授。据悉,“司法大讲堂” 从2017年开始举办,是太白县人民法院为适应新一轮司法改革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特别开设的一项活动。
此次“司法大讲堂”由张岩院长主持,共分为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为陈金钊教授就“基层司法中的法律方法论问题研究”,做主题报告;第二单元为太白县人民法院的信息调研团队干警等与陈金钊、王国龙两位教授就《基层司法现状与现代司法理念在基层法院的实践》,进行了深入座谈和主题研讨。
在主题报告单元,陈金钊教授立足于基层司法的问题背景,结合丰富的案例,从“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等具体法律方法论在基层司法当中的运用问题,深入浅出,充分论述了法律方法论对于提升基层司法中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的重要性。在报告总结部分,太白县人民法院张岩院长结合自己的审判工作实践,总结了对陈金钊教授主题讲座的一些自我体会。同时,张岩院长立足于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不断深化的时代背景,强调基层司法干警应该把自己的核心工作,放在集中提升司法审判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审判工作的水平上来,不断通过加强自我学习和自主研究,提升自我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内涵式”基层法院的发展模式。
在座谈和主题研讨单元,太白县人民法院信息调研团队干警等与陈金钊、王国龙两位教授,就“基层司法现状与现代司法理念在基层法院的实践”主题进行。结合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精神,立足于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在现代社会治理当中的重要实践意义和理论研究意义,王国龙教授首先从加强基层司法实践能力建设和基层法官的自我定位入手,分析了我国的基层司法现状,提出基层社会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基层司法工作对提升现代社会的综合治理能力意义重大,广大的基层法官是基层司法的实践者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推动者,尤其是在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基层法院(法官)的综合能力建设愈加凸现。
太白县人民法院的部分干警代表,也就基层司法工作中常见的诸如“如何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调解工作和审判工作之间关系的具体实践”、“基层年轻法官如何自我提升”和“如何通过经典司法个案来概括自身的裁判经验和司法智慧”等问题,与两位教授进行了深入和充分的探讨。
同时,针对基层司法和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问题,陈金钊教授和王国龙教授还充分地介绍了国内外的既有研究现状和不同研究路径,集中概括了当前国内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基层司法模式和基层司法经验,倡导要努力结合西北的“乡土”地域特色,以集中来探索“西北乡土司法传统”在当前转型社会的基层司法实践当中的可能意义,进而促成现代司法理念在基层法院的点滴实践和自我探索。 在座谈和主题研讨之后,太白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岩针对座谈和主题研讨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评价,强调基层法官在日常的司法工作当中,要善于发现并总结自己的工作亮点,注重对审判行为、个案裁判过程进行点滴思考和记录,尤其是对于身处审判第一线的办案法官,要努力尝试结合自己所掌握的第一手经典案例和司法经验,展开可能的针对基层司法实践的学术研究活动,不断概括和提炼自己的基层司法实践经验和个案裁判智慧,努力提升自身综合司法审判工作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近年来,太白县人民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研究所不断展开深入合作和研讨,积极探索基层司法建设的新路径,不断探索创新基层司法模式,积极提升基层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公正司法能力,并尝试结合自身的地域特色,努力探索具有西北地域特色的“乡土司法”模式、积极概括基层司法的经验和智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