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陕西省委、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关于确认全省学校团建示范单位培育资格的通知》,我校入选“全省高校团建示范院校”培育单位;新闻传播学院团委、民商法学院团委入选“全省高校团建标杆院系”培育单位;国际法学院2020级4班团支部、经济法学院2020级5班团支部、经济学院2020级1班团支部入选“全省高校团建样板支部”培育单位。
近年来,我校团委坚持“全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不断加强对各级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职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团的工作方式创新和校级团组织示范创建工作。
今后,我校各入选团组织将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发挥共青团的“大思政”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利用优秀基层团组织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团建质量优化提升。
(供稿: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