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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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第二次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 发布: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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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下午经济法学院在长安校区资料室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第二次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李建梅主持。学院党委委员、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等相关新闻报道。会议传达了校党委关于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四点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李建梅在领学党的二十大报告时表示,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学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和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教工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及人才优势,积极申报相关课题,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学生党支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并结合思政课、形势政策课讲授,使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使广大学生真信笃行。

会议还通报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事项和要求。

(供稿: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