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报告作为我们党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是我们党面向未来三十年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宣言,也可以说,是向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书。二十大报告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第一次把“法治”单独作为一个篇章放在第七部分,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表明了我们党对法治工作的重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法治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平台、路径和渠道,并且它是唯一一个,没有第二条路可走。而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法治政府作为率先突破引领角色则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党的领导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央依法治国办的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施行等,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践证明,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才能蹄疾步稳,进而实现其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率先突破。
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路径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可以有各自的建设重点,但最终是要“一体建设”,“一体建设”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必须要在“一体”上做文章,即要在理念上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认识,不能割裂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
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法治政府建设衡量标准归根结底是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主要原则之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政府必须扛在肩上的。法治政府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人民,人民群众的评价是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基本标准,法治政府是否建成最终也由人民群众说了算,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惠民生保民安的初心才能永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才能不断增强。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