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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 发布: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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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9 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现启动申报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应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与类别

立项范围参照《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232025年)》(附件2)。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点攻关、重点和一般项目三类。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项目,主要有学会专项、青年专项、教赛专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可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项目的主持人和参与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4.关于项目参与人。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非主持人单位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4 人。

四、申报办法

提交《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六份,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发至xbzfjg@126.com。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提交一套。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由学校统一推荐。

申报时间: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周六)。

提交地点:南校区校务楼B203

联系人:张钰茜电话:88182250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3: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