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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 发布:2019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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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金委)《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就做好2019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本项目选派专业领域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研究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留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2. 青骨项目资助经费由留金委和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我校配套经费由学校与派出人员所在单位按2:1比例共同承担,配套经费因派出国家、时长不同而异,所在单位承担经费约为人均2.7万元/年(美国部分地区),申报人员应在提交材料时向所在单位予以说明,征得同意后继续申报。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按规定申请报销不超过1000英镑的Bench Fee。

3.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申请人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骨干、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4.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需达到《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外语合格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选派时间

1.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 2019年4月1-15日

2. 我校受理、审核、上报时间: 2019年4月20日前

3. 留金委评审、录取时间: 2019年5月

4. 留学资格有效期:2019年12月31日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留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留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申请材料

材料说明请详阅留金委相关网页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33;纸质版复印件按要求报送各单位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报时需要个人进行材料彩色原件扫描上传,材料扫描还需要符合一定标准,请网报时根据页面提示准备。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报自动生成)

2. 《单位推荐意见表》(网报自动生成)

3.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于一张A4纸上)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必须涵盖留金委官网要求的各项内容)

6.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8. 外方合作者简历(外方提供、正式署名)

9. 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1. 2019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2. 2019年3月10-15日,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北政法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暨专家评审意见表》、《科研成果清单》(附件1、2)连同本通知第四项所列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填写附件1中关于申请人的政审情况,并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任务和目标要求,以及回国使用计划,同时指定一名与申请人留学专业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包含)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作为国内导师,负责留学期间阶段性成果鉴定和事务联络等事宜,国内导师需根据申请人撰写的研修计划对其以往研究情况和本次研修计划进行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所在单位连同申请人材料一并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学校审批。

同时,根据留金委对本项目的要求,我校制订并试行《 西北政法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附件3),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填写《 校内评审专家推荐名单》(附件4),推荐本项目校内评审专家3-5名,于3月15日前报送国际处备案

3. 2019年3月16-26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和校内审核,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政治意识、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后经校内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后报请校领导审阅。

5. 2019年3月27-31日,校内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6. 2019年4月1-15日,国际处指导申请人在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及扫描上传网报材料。

7. 2019年4月20日前,国际处于受理单位平台接收材料、初审、上传单位推荐材料并上报留金委。同时准备纸质材料提交留金委。

8. 2019年5月,留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邮寄至我校,随后由国际处统一发放。

六、项目管理

根据西法大校发〔2014〕69号《关于印发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的通知》中《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选派与管理办法》以及后续修订,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期间应遵守以下主要规定,其他管理办法待项目录取后于行前培训详细说明:

1. 出国前与人事处签订出国留学校内协议。

2. 参加由留金委、教育部留服、学校组织的行前培训会,明确管理规定、手续办理等方面的要求。

2. 3. 留学期间积极参加外方科研活动,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外先进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手段,同国外同行和高校之间建立稳定的联系,促进本学科的对外交流合作。

2. 4. 在国外留学期间,须每3个月向学校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

2. 5. 公派留学人员的考核由所在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2. 6. 回校后1个月内(如遇假期,顺延至开学一个月内)应向人事处和国际处报到,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留学总结,访学机构或导师出具的鉴定函,访学机构颁发的研修证明复印件、护照中访学期间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2. 7. 回校后1个月内(如遇假期,顺延至开学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做一次公开成果汇报,并将相关资料在报告结束一周内交国际处备案。

2. 8. 回校后1年内须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访学研究计划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或申报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

2. 9. 回校后1年内开设一门相关学科双语或外语课程,或引进一名国际知名专家来校进行长、短期任教,或促成一项重大校际合作项目。

10. 鼓励教师在外访学期间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主题发言;鼓励教师在访学期间或回校后在“SCI、SSCI、EI、A&HCI、CSSCI、CSCD”等专业期刊发表文章。如访学成果丰硕,在单位公派申报时可适当缩短服务期;如未完成访学任务,不可再次派出。

七、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王梦琳

联系电话:029-88182510 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1 西北政法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暨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2 科研成果清单

附件3 西北政法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办法(试行)

附件4 西北政法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专家推荐名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