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中国—中亚法律合作机制建设,10月15日至19日,我校代表团赴乌兹别克斯坦开展为期五天的法治宣讲与交流活动。 代表团先后访问塔什干争议解决中心、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云德律师事务所(塔什干) 等机构,围绕法律教育、商事仲裁、法律查明、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达成多项合作共识。 在塔什干争议解决中心,双方就联合设立国际仲裁分中心达成初步意向,拟构建“争议解决+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助力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代表团与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云德律师事务所签署三方协议,共建“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中心乌兹别克斯坦分中心” ,推动两国法律资源互联互通,为跨境投资与学术研究提供有力支撑。 与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在师生互访、科研合作、资源共享等方面达成一致,并将围绕“一带一路”争端解决、电子商务法律等课题开展联合研究。我校师怡副教授、刘学文副教授作专题讲座,生动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引发乌方师生热烈反响。 与云德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我校首个乌兹别克斯坦法律实务实习基地,推动“理论—实务”贯通培养,助力学生拓展国际视野,提升涉外法律实践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此次出访是我校服务国家涉外法治战略、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共建的重要实践。学校将继续发挥法学教育优势,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西法大”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