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哈萨克斯坦代表团共同参加2026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及相关交流活动

  • 2026年05月29日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关注西法大官网
微信
微博
Qzone
网址
打印
阅读

5月21日至25日,哈萨克斯坦南哈萨克斯坦大学校长达尔汗·艾哈迈德-扎基、副校长阿金科扎·扎尼别科夫、奇姆肯特市南方特别经济区管理公司管委会副主席库舍罗夫·马克萨特率代表团一行6人来访我校,参加2026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及我校相关交流活动。

5月22日,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党委委员、副校长单文华在长安校区会见代表团一行并举行合作签约仪式。赵万东表示,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背景下,愿以“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为枢纽,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师资互访与联合科研等合作,打造中亚法学教育合作新高地。范九利表示,合作签约标志着中国中心从揭牌启动迈向实体化运营,合作朋友圈进一步扩大,与多单位签署的各项协议将共同构筑中心实体运作的坚实支撑。达尔汗·艾哈迈德-扎基高度赞赏我校在法学教育领域的深厚积淀与中亚法律研究的丰硕成果,愿持续推动双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与区域法律服务力。

合作签约仪式上,我校与南哈萨克斯坦大学、哈萨克斯坦南方特别经济区管理公司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合作协议》,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新疆大学法学院、陕西国际传播中心等单位围绕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学术交流、资源共享、国际传播、人才共育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协议。

当日,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教育厅与西北大学承办的2026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在西安举办。会议现场,我校与南哈萨克斯坦大学、哈萨克斯坦南方特别经济区管理公司正式揭牌“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哈萨克斯坦·中国办公室),与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现场签署《涉外法治产学研用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展校地、校院合作链条,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实践创新搭建更坚实的平台。

5月23日,学校召开“中国—中亚涉外法治与区域协同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哈萨克斯坦代表团、校内相关单位负责人与师生代表参会。校长范九利代表学校向南哈萨克斯坦大学赠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5卷)。双方围绕师生互派交流机制、学术科研与平台搭建、本科反向2+2双学位项目、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等议题深入交流。会前,哈萨克斯坦代表团一行参观了“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哈萨克斯坦·中国办公室)、立法研究院、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

来访期间,我校与哈萨克斯坦代表团一同栽种“中哈法治友谊树”,共同参访哈萨克斯坦驻西安总领事馆,赴西安浐灞国际港考察交流。

近年来,我校立足法学学科优势,深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中亚合作。未来,学校将以共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为抓手,持续提升国际合作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为推进与中亚国家法治交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撰稿:李泽西 审核:王莹莹)

相关新闻

  • 赓续法治薪火 筑梦终身学习——我校举行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开学典礼

    5月29日上午,我校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开学典礼在雁塔校区人权报告厅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韩松出席典礼。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培训中心主任、律师学院院长赵彩如主持典礼。 范九利在讲话中回顾了学校89年的红色办学历史和坚守法治信仰的初心使命。他指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对法律从业者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珍惜学习机会,不断增强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作为西法大的学子,要传承学校红色基因,心怀国之大者,争做公平正义守护者、知行合一实践者、时代发展奋进者。 郭武军在致辞中强调,学校继续教育事业历经43年发展,已成为西部极具影响力的法治继续教育基地,累计培养学历教育生2万余人,各类法治人才20万余名。学校拥有优质师资和精品课程体系,希望同学们坚守求学初心、深耕专业学识,争做新时代合格法治建设者。 2024级学生代表张泽玉分享工学兼顾的学习经验,勉励新生潜心求学、稳步成长。2026级新生代表刘泽曦发言,表达了深耕法治、勤学笃行的求学决心。教师代表肖新喜教授代表全体教师表态,将深耕教学、悉心施教,助力学生夯实理论功底、提升实务能力。 全体新生进行了庄严入学宣誓,铿锵誓言诠释了坚守法治信仰、践行求学使命的坚定信念。仪式上,与会领导为新生代表佩戴校徽,一枚枚校徽承载着西法大红色法治文脉,标志着新生正式融入西法大大家庭。 典礼在嘹亮的校歌声中圆满落幕,会后全体师生代表移步图书馆前合影留念。 (供稿:继续教育学院 撰稿:金牛 审核:赵彩如)

    2026-05-29
  • 我校举办第七届应急救护技能大赛

    5月27日,由门诊部、校团委和长安区红十字会联合主办的“急救技能筑防线,生命守护在身边”我校第七届应急救护技能大赛在满天星报告厅顺利举行,副校长常安出席活动并宣布大赛开幕,300多名师生现场观看了比赛。 本次比赛以情景模拟为主要形式,设置心肺复苏、气道异物梗阻急救、创伤包扎三大核心竞赛项目,全面考验选手应急处置能力与实操水平。比赛现场,各学院参赛选手沉着应战、配合默契,急救操作规范标准,从容应对各类突发模拟场景,充分展现了我校学子扎实的急救技能与良好的应变素养。现场评委严格依照评分标准开展考评,并针对实操细节进行专业点评指导,助力选手补齐技能短板。 经过激烈角逐,最终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杨姚瑶、刑事法学院杜小春荣获一等奖;民商法学院王思凡、刘蕊、纪潇文,商学院(管理学院)曹嘉怡四名同学荣获二等奖;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袁子琪、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周紫云,商学院(管理学院)谭蓓蓓、许卓玥,新闻传播学院曹芃,刑事法学院樊跃伟六名同学荣获三等奖;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张瑜桐、高子艺、王倩、田凝香、刘逸杭、王宣懿、牛嘉琪,刑事法学院温家齐、段少迪,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马静、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屈一凡、李媛媛,民商法学院杨梓晗、杨晓燕荣获优秀奖。 陕西省红十字会、长安区红十字会和我校团委、门诊部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供稿:门诊部 撰稿:张祺 审核:金山)

    2026-05-29
  • 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校级科研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学术创新能力,不断夯实研究基础,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年度安排及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2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宣传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等。 (二)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研究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世界意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 (三)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各学科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各学科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研究,各学科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 (四)面向时代背景下的新文科建设探索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人工智能驱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转变,人文社科与数智技术交叉融合新领域、新赛道的创新型布局,多学科、跨学科交叉研究探索。 (五)西部地区、边疆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 (六)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深化学科内涵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推动科研成果高质量产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优化内部治理生态,提升学校办学影响力等。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一个方向进行申报,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细化研究问题,不直接将指南方向作为具体选题申报。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 4.对所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5.已获两次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再予以资助。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级科研项目申请; 2.2026年已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3.不得用与本人已获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相同的题目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4.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5.有违反科研诚信记录及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被中止、撤项以及清理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次校级项目资助额度为叁仟元。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项目的,可以向科研处提出申请,最多可给予6个月的延长期。 四、结项验收要求 (一)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项需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以校级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研究内容为基础申报并获得厅局级以上项目资助;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D类以上学术论文1篇; 3.形成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并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并转化为政策措施; 4.形成2万字左右的高质量研究报告及3000字的研究成果摘要(仅适用于选题六)。 (二)符合结项要求、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以“优秀”或“合格”结项;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未取得满足本条规定的成果或专家评审未通过的,以“不合格”结项。获得“优秀”结项的,科研处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不合格”结项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三)所取得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 (四)项目负责人不得将其他项目成果作为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校级科研项目为培育项目,项目获取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除满足项目结项条件以外,须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次,项目结项时须有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材料。(选题6不作强制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结项考核并确定为优秀结项,但仍需提交结项材料: 1.以校级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研究内容为基础申报并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 2.发表C2类以上学术论文一篇; 3.获批C2类以上研究报告。 (三)科研处将会同学校财务、审计等部门定期对项目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在项目申报、实施、结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挪用经费、擅自变更研究内容等违规行为的,科研处将按照学校关于加强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一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至科研处科研项目管理科。 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至项目管理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科研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6年5月28日

    202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