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教育法典,是推动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转变的客观要求。聚焦教育法治建设,为推动教育法典分则编纂,3月21日,由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主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共同承办的“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研讨会”在陕西西安召开。
教育法典编纂具有重要意义,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表示,编纂教育法典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能够明确政府、学校、社会的权责边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提供制度保障,推动教育法治化进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善贡献力量。
“教育法典分则编纂面临三大核心关注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认为,首先,教育法典的性质尚未明确,其特性不同于民法典和生态环境法典,因此需要权衡其公法与私法特征;其次,现有教育法律体系的复杂性增加了法典编纂的难度,因为它涉及多层级立法主体;最后,编纂教育法典的逻辑起点问题是如何确立核心原则,特别是是否以公民教育权利为基础,并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他认为,编纂教育法典应结合我国教育立法的特殊性,借鉴民法典和生态环境法典的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典模式。
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总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建议,要深刻认识教育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推动教育法治现代化;系统梳理法典的整体结构,确保逻辑严密、内容完整;深入研究分则各编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关键领域;注重成果产出,既要形成立法条文,也要加强学术研究,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记者了解到,此次研讨会围绕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的四个重要部分——基础教育编、职业教育编、高等教育编、终身教育编以及单行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考试法》及其入典路径展开,各单元讨论中过程中,与会专家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认为教育法典的编纂应坚持科学和民主立法,吸纳多方意见,确保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光明日报】教育法典分则编纂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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