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师一线挂职法官检察官院校授课
在中国司法“原生态”中加钢淬火
法制日报西安10月28日电 记者 台建林
“我们接触到了中国司法的‘原生态’。”
10月28日清早,西北政法大学行政大楼,教师舒洪水在等待电梯。
2008年,舒洪水曾经同时具有两个身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博士生。法院工作经历让这位青年教师受益匪浅。
舒洪水在法院挂职,缘自西北政法大学与地方法院、检察院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法学教师要“走出去”到一线司法机关挂职,还要把司法工作者“请进来”到学校授课。
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了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58所、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22所、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12所。
“西北政法大学有幸成为第一个培养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法学博士人才的学校,以及首批所有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之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我们当初‘走出去’、‘请进来’的路子走对了。就是要让我们的青年法学教师到司法一线去加钢淬火”。
政法大学校长的焦灼
一个法学博士办不了一起离婚案
西北政法大学久负盛名。
盛名之下,贾宇校长也有焦灼:长期以来,学校的法学教育恪守着和其他政法院校一样的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辅之以适量的模拟教学。
在这一模式之内,许多教师从学校到学校,从学生到教师,很少接触、甚至从未接触司法实践活动。学校曾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审理一起离婚案子,让一个法学博士当“法官”,这个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一个法学博士办理不了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这是传统教学模式产生的尴尬。”贾宇说。教师队伍中固有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脱节,导致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不对称。
“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这是育人的根本问题。”贾宇介绍,围绕法律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性质定位和培养思路,西北政法大学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
——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学校在7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办学传统。2009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主任、28名教授组成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研中心,校领导和各学院院长带头每年为学生讲授法治理念课程。从2009至2010学年以来,共有22397名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学生接受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从2008年以来的5年间,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学校在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德镳,全国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等兼职教授坚持每年为学生讲课、作报告,深受学生欢迎。
——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原则,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内首家自发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高校,现有民事法诊所、公益法诊所、农村社区诊所、行政法诊所、劳动法诊所、立法诊所和刑事辩护诊所,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西北模式”的成熟经验。
一个青年法学教师的自信
挂职就是“行万里路”中的那一里
2012年3月9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个简朴而又隆重的仪式正在举行。
这一天,西北政法大学第五批青年教师将要到此担任法官助理。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副校长杨宗科来为青年教师们壮行。自2008年起,学校每年向雁塔区法院输送青年教师担任法官助理。
雁塔区法院院长王联社等为新聘任的5名教师法官助理颁发聘书。
青年教师姚剑是上一批教师法官助理。“我办过案子,再讲法学理论感觉就大不同。如果说学校教研是‘读万卷书’,那么在法院挂职就是‘行万里路’中的那一里。法院归来再上讲台,我更加自信。”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杨宗科介绍说,教师通过1到2年的挂职兼职,丰富了人生经历,接触到中国法治的“原生态”,他们更加了解国情,逐渐“从旁观者变成建设者,从局外人变成局内人”。发现“中国问题”,提升了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使科研创新紧扣社会现实,教学内容贴合实际需要,教师的教学科研因为“接地气,而更有底气”,用法律实践经验反哺课堂教学,有效提升了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
来自最高法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已有14个省、市、区的部分中基层法院曾接收过数量不等的法学院校教授、业务骨干到本院挂职副院长、院长助理、庭长助理。28个省市区法院,均有不同数量的法官被有关法学院校聘为兼职教师或研究生导师。
检察长的喜悦
一批青年法学教师参与创新检察工作机制
2012年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同振魁与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杨宗科签署了一项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宋志军、刘仁琦、郭永亮三位青年教师,将出任雁塔区检察院公诉、反贪、侦监三个部门的科(局)长助理。
数年来,雁塔区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开展了全方面、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采取了包括高校学者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制度、合作建立“检察事务理论研究中心”和“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等在内的一系列创新性措施,已初步形成了雁塔区检察院的检校合作新模式。
同年9月14日下午,西安市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决定深度合作:政法大学选派教师、学者到基层院挂职,检察院也将选派业务骨干到院校任实务教师。随后,西安市委组织部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就此联袂下发红头文件。
深度合作一年间,新成效历历可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掰指算来:
——挂职教师通过学术授课、举办讲座、辩论比赛、院校观摩、让干警和法律研究生面对面交流、办理干警学校图书借阅卡、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等形式,为检察干警搭建学习平台,提高了检察干警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挂职教师积极促进检察理论研究、破解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推动成果转化。未央检察院宋志军狠抓未成年人“6+1”保护机制研究,雁塔检察院陈京春牵头打造“一对一”调研品牌,蓝田检察院姚剑牵头制定《快速办理审查批捕案件工作机制》,参与策划“问法白鹿原”之刑事程序法治与人权保障研讨会,效果良好;
——检察官任教,在教学中结合所授内容,采取提问、相互探讨、案件评析等不同的教学形式,用大量生动的案件充实到解释法学理论的理解中,学生反映法律学习也变得轻松起来;
——促进了政法院校课程教学的完善。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官教学纳入西北政法大学教学计划和体系,根据大学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修改教学计划,增设新内容,完善课程设置,使教学内容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授课时间不断延长;
——检察官任教授课既是一个授课的过程,也是一个重新梳理知识、总结、提升、思考的过程,通过与学校、学生交流,受到启发,触发灵感,对检察实务工作有了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实施“双千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
西北政法大学“送出去、请进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本报讯 (记者 安克明)作为从1937年成立的陕北公学演进发展而来的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政法院校,西北政法大学如今又以法学教育改革的新成效迎来一个重要时刻: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即将在此召开“双千计划”现场会。
“双千计划”是指分期分批选聘1000名左右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这是落实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
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与满足国家需求紧密结合。2008年,中央启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西北政法大学被中央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2011年,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校首批入选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开始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该校申报的“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高级法律人才培养项目”获得通过。
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探索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从2008年以来,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在从其他高校聘请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目前该校已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经过长期的探索,该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表示,该校将以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和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的建设为契机,把法学教育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