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普法网:2006 中国“法学院”这一年

  • 2007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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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划人语

  这是“法学院”的第一个年终特刊,我们希望她成为一个开始——一个记录法律教育风云、盘点“法学院”年度大事的开始。
  某一个时间点并非有着特殊的意义,只是我们总需要这样一个约定俗成的日子定为一个坐标:回顾历史、展望未来。
  2006,你可以这样清晰地发现“法学院”的种种细节:毕业的学生奔赴四面八方,各类研讨会不断召开……和往常一样,她只是不紧不慢地行走。
  但谁能说这只是平常的一年?法学人才流动趋快,有些人走、有些人来,它的背后是竞争愈加激烈、目标渐趋高远;法律教育探讨渐入佳境——无论是要不要法律本科的争论抑或是对法律硕士教育的总结,问题都直指中国法律教育最核心:如何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法学院格局更加清晰,西北政法学院一举更名,东(华东政法学院)、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西北政法大学)、北(中国政法大学)四校再加上综合性大学各著名法学院,法律教育的举办体制日趋完善……
  然而,我们终究无法把握这其中每一个跳动的脉搏。于是,在我们的视野中,有了这样五个视角的回眸:人才流动之剧、教育模式之争、举办体制之变、法学大家之悼、法学院史之悟。
  这些话题,或是我们的记者曾经报道过,或是为法学院人士共同关注——它真切地记录着我们的365天。

——申欣旺

本网记者 邱春艳 实习生 肖玲燕 周映萍

人才流动之剧

  近几年来,法学人才流动已经成为一个平常而敏感的话题。几乎任何一所大学都将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作为重中之重。人才引进使一些法学院的院长喜笑颜开,而人才流失却使另一些法学院的院长有苦难言,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
  2006的法学院,又上演了怎样的悲欢离合?
  戴玉忠任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自赵秉志“出走人大”以后,有人推测:人大刑法学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将动摇。
  今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函邀请戴玉忠加盟。
  此事得到最高检的重视,不久即获得了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批准。
  4月14日,戴玉忠正式就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戴玉忠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现任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检察年鉴》主编等职。官方媒体对他的评价是:长期从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
  人大校长纪宝成在聘任仪式上说,邀请政界杰出领导人到高校担任职务,有利于学校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大检察官赵虹认为,此举将更加密切法学理论界与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研究与检察实践的联系,推动检察机关实践工作与法学教育相结合,开辟了法学教育与实践结合的新途径。
  他还表示,“也欢迎与其他高校开展类似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教育部首批建立的刑事法律科学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说,“戴玉忠大检察官就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将进一步巩固人大法学院刑法学科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湖南大学法学院04级学生挽留单飞跃院长
  2006年10月13日,一封名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学生挽留单飞跃院长”的公开信在“思想的碎片”的法学论坛上发表。
  10月初,湖南大学法学院传出“院长单飞跃要走”的消息,震动了法学院学生。
  04级学生以“法学院2004级全体学生”的名义写下了挽留信。在纸质打印的挽留信上,签满了不同字体的人名。
  “先生有道:‘学院乃教师与学生之联盟’,而今学生羽翼未丰,先生则挂印而去,于心何忍?千年之约,大学之缘,就此绝断,先生重情讲信,岂能无动于衷?
  春秋交替,学子已如约南迁,大学之门早已远去,岳麓之门亦已步入,然法律大门,孰予推动?……先生一去,茫然四顾,法学之路漫漫,何来指路之人?”
  这就是在湖南大学法学院引起轰动的一封挽留信。在信的末尾,“还请单院长留步”几个字之后,连续排着6个惊叹号。
  单飞跃,1991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1993年任湘潭大学法律系副主任,1996年至1997年任法学院常务副院长,1997年后任院长。2002年7月,从湘潭大学调入湖南大学法学院,2003年11月出任法学院院长。
  出任院长后,他迅速启动了所谓的四大战略:法学复兴战略、学科整合战略、人才质量战略、快速发展战略,被认为成绩显著。
  2004年,在法学院开学典礼上,单飞跃面对一百多名新面孔发表了充满激情的演讲:
  “学校会用盛典来祝贺你们,迎接你们!和你们签下千年之约,结下大学之缘!你们正在跨越着三道门槛:大学门、岳麓门、法律门。”
  他这次讲的“三重门”令法学院的许多学生难忘。
  想挽留这位院长的并非只是04级学生。法学院一位05级学生在网络上发表了对这封信的评论:“同为法学院学生的我读来忍不住好一阵惆怅,同样的在心底无数次挽留这样一位好院长。”
  目前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的官方网站上,还没有院长变动的正式消息发布。

教育模式之争

  “取消法律本科”之争
  自《北京晨报》7月18日曝出了“大学校长建议取消管理、法律等本科专业”以后,“取消法律本科”便成为了法学界和教育界一个热门的讨论话题。
  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认为,法学专业不应该在本科设置。现在有专门的法律硕士,这就是培养法律实用人才的。而本科层次培养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很难从事相应的工作。专业的法律人才是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结构。“法律应该作为大学生的基础课来学习,而不是专门设置一个专业。如果学生希望从事相应的职业,可以有了一定的知识背景后到硕士阶段再学习法律。”
  他的观点得到了部分法学教授的支持。
  一位法学教授说:“我们现在有应用型的法律硕士教育,有理论型的法学硕士教育,就不应该在本科阶段设置法律专业。可以在大学本科阶段普及法律教育,将法律作为一门必修课”。
  另一部分支持者则是因为“法律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不好”赞成取消法律本科专业。
  相对于支持者来说,反对取消法律本科专业的声音似乎更高。
  人民大学张志铭教授认为,本科法律专业不宜取消但应改进。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刘仁文认为,我国目前总的情况是法学教育供不应求,以律师队伍为例,我国跟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比率还很低,还需要大批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简单地取消法律本科不可取。
  他主张目前的法学教育进行改革,将法律本科教育定位于通才教育。
  正当法学教育界“吵”得不可开交时,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文显的发言结束了这场论争。
  他表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还没有研究过取消法律本科的问题,更谈不上正在考虑取消。他说:“法学的本科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良好本科教育的大学是令人失望的大学;没有良好的本科教育,就没有一个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这对于法学教育来讲尤其重要。”
  法律硕士教育10年之争
  从来没有一种专业硕士学位像法律硕士一样,10年来持续备受关注和争议。
  10年之间,全国法律硕士试点单位从刚开始的6所增加到50所,全国法硕招生人数从1996年的425人增加到2006年的3千多人。10年之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硕士3万余人。
  记者之前的采访中不只一次听到这样的声音:“在法硕教育的10年历程中,其成就是瞩目的。它成为我国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通道之一,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许多法律硕士自己却不赞同把法硕学生数量的增加看成是法硕教育的成就。
  “招生规模的扩大给更多的考生以深造的机会,但是学校有足够的教育资源来保证日益增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吗?社会需要那么多的法律硕士人才吗?”
  对于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感到困惑:“给本科生上课,我知道应当讲些什么;给法学硕士上课,我也知道应当讲些什么;就是给法律硕士上课,我不知道应当讲些什么。”
  备受争议的还有法律硕士的学制、学费和社会认可度。
  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苑》杂志关于法律硕士教育现状的一份问卷调查中,在校的法律硕士在被问及对法硕教育的总体感受和评价问题时,只有2.25%的被调查对象感觉很满意,感觉良好的占17%,而感觉一般和不好的却分别占到41.1%和39.7%。对于认为社会可能对法律硕士作出何种评价的问题,67.3%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25%的认为较差,只有7%多一点的认为很好或好。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庆祝法硕10周年的一个论坛上,冯玉军副教授说:10年,不应该只是庆祝的时候,更是反思、总结问题的时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硕士教育的争论仍然是“法律本科”要不要保留的一个延续,她的背景则是法律教育要采取什么模式的问题。

举办体制之变

  从今天起,请叫我“西法大”:西北政法学院更名
  11月18日,西北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69年前,党中央决定在延安成立陕北公学,全国各地和海外的一大批进步青年奔赴这里。
  毛泽东在给陕北公学学员讲课时说:“因为有陕公,中国不会亡!”4年后,在陕北公学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创办了第一所综合大学———延安大学,这就是西北政法学院的前身。
  69年后的今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练、见证了我国法制发展进程的西北政法大学,如今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在这里工作了近60年的老教授马朱炎十分高兴,他说:“从陕北公学、延安大学、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西北政法学院,到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我们走过了太多的路程,学校的发展历程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我国法制发展的曲折历程。”
  42岁的著名刑法学家贾宇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多年从事法律研究让贾宇在大学管理中也颇有裨益。他把法治精神、人文传统融入到大学管理中去,倡导服务型管理。
  在他看来,学院更名为大学,为学校发展赢得了更广阔的空间,能更好地满足西北地区对高层次法学人才的迫切需要。
  在学校更名当日,西北政法大学的一名在校生在博客中写下这样一行字:从今天起,请叫我“西法大”。
  西北政法大学的更名当然不只是自家的事情。从中国法律教育的举办体制来看,之前的4所政法院校北京、中南、华东、西北中的两家在相继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之后,仅剩下华东与西北两所没有更名。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学院升格为大学的大趋势下,更名肯定意味着在整个法律教育格局中占据更为有利的位置。无疑,西北政法大学的更名,将使得自己更加游刃有余地在法律教育中发挥作用,也将更有利于其成为中国西北地区法律重镇的形成。

法学大家之悼

  在最近不到三个月的日子里,三位在各自法学专业领域中的法学大家先后辞世。
  先是教师节,一代知识产权大师郑成思去世,接着是宪法学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王叔文教授在11月逝世,几天后,我国国际法先驱学者,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山大学法律系首任系主任端木正在广州辞世。
  2006年9月15日清晨,在郑成思的告别仪式上,除了从全国各地赶来的人们,还有从英国、澳大利亚远道而来的人们,他们甚至来不及掸去旅尘,,只为见郑成思遗容最后一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感叹道“郑成思先生的追悼会几乎让法学界、知识产权界的代表聚齐了,开年会都没有来得这么齐。”
  “9月11日,注定已经成为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日子,早晨,接到了关于你逝世的消息……这一天,我们的心、我们的灵魂、我们的意识都随你而去了……我们就像一群迷失方向的孩子。”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60位师生“哭送郑老师”一文,让在场人跟着流泪。
  1984年,郑成思即出版了国内第一部知识产权专著《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
  不久又并翻译出版《专利法基础》,这本书被认为是1985年中国第一部《专利法》的基石。
  1994年4月,谈判持续了8年之久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正式签订。不出半年,郑成思撰写并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解释该协定的著作。这本小册子成为当时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方代表团人手一册的读物。
  2004到2006年的三年间,郑成思连续3年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之一。
  在纪念郑成思教授的专题网站上,一位知识产权学者写到:
  郑成思,全体中国人都正在或将要受惠于他的贡献,但多数人却不知道他的名字。大家都认识到没有核心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就没有中国的国际地位。然而,在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中起到启蒙作用的郑成思,人们对他的了解太少太少。
  11月24日著名宪法学家王叔文逝世。
  王叔文是法学界公认的新中国宪法学理论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被誉为“宪法学的三大支柱学者之一”,担任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律系主任等职,他的系列代表著作《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在法学界广为人知,并成就他宪法学泰斗的地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给他悼词里写到:“在五十余年的学术生涯中,他(王叔文)淡泊名利,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他的一生见证了新中国宪法学的发展历程。”
  11月28日凌晨,端木正教授去世。
  端木正生前以简朴闻名,去世后也不愿意打扰别人。
  从去世到遗体告别仪式,总共只有38个小时。每位接到通知参加告别仪式的学生都被嘱咐:不送花圈,不写挽联。
  一位记者在端木正生前采访时问他,“您的一生,做学问、当教书匠、从事审判事务,哪样最重要?”
  端木正毫不犹豫:“教书!”
  端木正自50年代回国任教以来,他的户口半个多世纪都没离开过中山大学。即使在最高人民法院任副院长时他也要每年回广州两次,一次是给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上课,另一次是主持国际法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
  端木正人生中的最后一张相片是与学生们的合影。

法学院“史”之悟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问世20年
  2006年1月,《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修订版正式出版。该卷在《法学》卷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商法、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障法和环境法四个分支,大幅修订了行政法和国际经济法分支,成为最全的单卷本法学百科全书。
  1984年9月,这是在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进程中无法抹去的历史坐标———共有200余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参加编纂、条目共计1073个、字数达236万字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第一版在历尽坎坷之后,正式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在法学教育恢复时间不久、法学专业的书籍和辞书极其缺乏的当时,这本辞书为当时我国法学教学与科研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许多法学院校都将它作为法学老师们必备的教学工具,几乎是人手一册。
  在这样一部其它任何法学工具书都无法替代的法学辞书后面,凝聚的是一大批法学专家的心血和汗水。一部法学巨著,一群法学精英,他们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他们的背后有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他们又经历了怎样起伏曲折的命运?今年7月,本报记者经过调查采访后,推出了“转型中国:法学家的身影”系列报道,在法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读者来信说,贵报所提供的信息让我们震惊:原来我们的先辈在这样的荆棘丛生中走来。
  1980年以后,社会趋于稳定,各项事业也开始按正常的轨道发展。许多法学大家不计个人得失和过去的遭遇,纷纷复出,在各自的领域里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在这二十多年里,《法学》卷有了第一版,又有了修订版。然而就是从第一版到修订版,世事变幻,时光流转,物是人非。曾经为一本辞书而奋战在一起的战友,在同一个时代被不同的命运分隔在了不同的世界里。
  当时的27位编委中,如今逝世已经过半,未逝者中还在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者已寥寥无几。
  但走向法治的中国不应该忘记他们的名字:张友渔、潘念之、王铁崖、李浩培、韩德培、江平、关怀、高铭暄、沈宗灵、吴家麟、王名扬。
  珞珈法科80年
  2006年11月4日,武汉,珞珈山。
  一群在中国乃至世界有着重要影响的法律人汇集到这里,庆祝母校法科八十华诞,纪念其走过的不平静的80年历史。
  1938年初,武汉已被日军三面包围。武汉大学被迫将学校迁往四川乐山。
  乐山时期,对于学生和教师无疑都是一段艰苦的回忆。
  整个武大就由一座座庙宇组成。学生们只能在庙宇里上课,一抬头就能看见菩萨。
  据武大法学院院史记载,“由于生活艰苦,营养不良,学生多面黄肌瘦,因病死亡者每年都有几十人。”
  即便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武大法学院当时还是有不少值得夸耀的成绩。
  王铁崖、李浩培曾在这一时期的武大法律系任教,端木正、王名扬、陈安明等曾在这里读书……
  1946年是武大法律系声名远扬的一年。
  在由蒋介石选定的派往东京参加国际审判的法官、检察官和顾问3个最重要的人选中,除了法官梅汝王敖曾经担任过武大法律系的教授外(被任命时是复旦大学教授),顾问吴学义当时正是武大法律系教授。
  1958年,武大法律系被撤销,武大的法学教育从此中断,而这一断,便是20年。
  法律系的教师大多被打成“右派”,被下放、被批斗。
  上世纪70年代末,伴随中国社会的巨大转型,武汉大学法律系迅速重建、发展,成为我国“法律重镇”,1986年重建法学院,成为中国综合性大学法学建院第一家。
  与其他法学院所面临的高校扩招、教育模式仍处于探索之中等各种问题一样,如今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同样面临着这样的挑战,但武大人似乎并没有失去信心。
  法学院一位老教授说,“武大法学院教师和学生有学习和思考的自由传统,对法律教育做出与其地位相称的贡献是可能的。”
  不只是武汉大学法科80年,今年还是山西大学法科100年,厦门大学法科80年。当一批逐渐有着百年积淀的法学院仍在蓬勃的成长、发展,中国的法律教育、中国的法治进程亦不再只是无源之水———我们拥有自己长达百年的历史、资源和传统,这是我们未来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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