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由我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十八讲、我校知识产权学院建院十五周年系列活动之一在雁塔校区人权中心报告厅举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新时代科技革命与知识产权学科创新基地首席专家吴汉东作题为《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讲座,校长范九利主持讲座。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黎萍,副校长孙昊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陕西校友会会长王国忠,我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杨巧教授及学院党政领导,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有关嘉宾,我校师生、校友代表共计200余人参与讲座。

范九利对吴汉东教授莅临学校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本次学术讲座是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的第十八讲,也是学校知识产权学院建院十五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感谢吴汉东教授长期以来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对知识产权学科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与平台建设给予的全方位指导,吴汉东教授为我校知识产权学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他指出,数字经济作为核心驱动力,正在全面重塑全球的产业结构与生活方式。如何在数字时代构建科学、严密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也是法学界亟待解答的时代命题,本次讲座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价值。

吴汉东教授以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紧扣建设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围绕数字经济、数字技术与数字法治,数字技术要素的知识产权问题以及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知识产权问题开展分享,深入阐释了数字技术核心要素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指出算力、算法可通过专利、著作权等方式保障,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需按分类分级、脱敏原则赋权,同时明确人工智能生成物可有条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但必须坚守人类主体地位,AI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主体。

与谈环节,孙昊亮教授、杨巧教授分别从人类主体性、产业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角度,围绕本次讲座主题,与吴汉东教授深入探讨。与谈环节结束后,在场听众积极向吴汉东教授提问,现场氛围热烈。
(供稿: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撰稿:宋景 审核: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