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九讲在长安校区满天星报告厅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的讲座,校党委书记赵万东主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法学会有关领导,以及校内外师生500余人参加讲座。
马怀德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为主线,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路径。马怀德认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展现出科学缜密的逻辑架构,精准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主题,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浓厚的实践特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全局和人民的幸福安康,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须长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马怀德从四个方面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第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第二,明确关键重点任务,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第三,明晰长远工作布局,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第四,落实法治重要保障,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马怀德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是一个完整的理论闭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将在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实现更大发展。
赵万东在总结中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也是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是法学教育工作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使命。马怀德教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理解和把握。广大师生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工作,要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本次讲座作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学习。
(供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撰稿:雷苗苗 审核:赵玎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