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喜获“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师德建设示范团队”两项殊荣

  • 2022年09月08日
  •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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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2022年陕西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的通知》(陕教函〔2022〕961号),我校倪楠教授荣获“陕西省师德标兵”称号,经济法学院荣获“陕西省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称号,这是我校继2020年后,又一次同时获得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两项荣誉称号。

陕西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遴选活动是由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组织开展,旨在大力弘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高尚师德,表彰在教育改革发展的事业中担当作为、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团队。同时,号召广大教职员工以师德先进为榜样,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使命,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投身教育实践与改革创新,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陕西省本次共有120名同志和80个单位分别被命名为“陕西省师德标兵”和“陕西省师德建设示范团队”。

倪楠同志简介

倪楠,男,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我校经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倪楠同志参加工作以来,致力科研一线,积极履职尽责。在数十年的科学研究过程中,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不断将传统理论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不断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服务社会,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14项,主持完成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出版专著3部,合著1部,教材3部,发表南大核心期刊论文25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报》、《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科研成果经省级批示转化3项,获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

倪楠作为经济法学院院长,重视实践教学,积极推动教学改革。遵循本科法学教学规律,实现本科教学各环节全流程监管,通过树立标杆、旗帜和模范,引导经济法学院教师重视本科教学,认真做到“四个回归”;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将思政元素融入大纲、融入课本,努力探索创新的教学形式,始终关注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课堂教学形式丰富多样,教学效果良好。

经济法学院简介

经济法学院始建于1985年8月,原名经济法系,是经司法部批准的全国首批设立的经济法系之一,2006年11月,学校更名为大学后,成立经济法学院。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形成了符合自身定位和发展需求的特色办学体系。近五年来,学院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院严格落实《师德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程》,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3次,成立工作组,通过建制度、抓过程、立标准、严管理落实师德师风工作。学院依托国家省市级研究会、各类研究中心、长安经济法学论坛等平台,创建了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及“地方不良资产管理法律问题研究”校级青年学术创新团队,整体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学院连续七次获得中期教学单位优秀,连续三次获得优秀实习单位,连续三次获得法律文化季优秀单位,2021年荣获陕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供稿: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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