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与临渭区委组织部“头雁培优工程”签约暨乡村振兴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开班

  • 2023年09月13日
  •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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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机关党委与临渭区委组织部在雁塔校区签署《乡村振兴带头人能力提升校地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举行“头雁培优工程”培训班开班式,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出席,与临渭区委组织部部长段淑梅共同为乡村振兴“头雁培优工程”揭牌。

郭武军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我校红色历史、基层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及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特色优势。他表示,学校自2014年承担临渭区三张镇铁王村驻村帮扶工作任务以来,积极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支持铁王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与临渭区人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此次学校在临渭区设立“西北政法大学社会实践基地”,临渭区在学校设立“头雁培优工程基地”,举办村级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班,聘请我校专家为“头雁领航顾问”,更是加强校地合作的有力举措。学校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为提升临渭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样版贡献。

段淑梅在致辞中对学校长期以来给予临渭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希望双方在赓续传统友谊的基础上,借此合作机会,进一步强化院校联动,打造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互动新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学科优势,为临渭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提供新的智力支持。

据了解,此次培训以课堂教学和现场体验为主,结合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村书记进大学”专项培训,通过课堂教学、案例剖析、现场观摩、交流互动等方式,全面提升乡村振兴带头人履职水平。同时,建立乡村人才培养联系机制,为镇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政策研究、方向指引、人才培养、风险把控等支持。

(供稿: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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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扩大)主席团成员。 资料图片 延安整风运动时期,全党范围内开展了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资料图片 中共七大会场。 资料图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方式。党在历史上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尤其是在延安时期,随着中国革命向纵深化发展,革命形势、队伍建设、发展需求等方面也同步发生了重大变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这一阶段逐步向系统化、规范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呈现出鲜明的政治性、革命性、教育性等特质,开了中国式现代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先声。 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由于革命形势与政治环境发生的重要变化,党的建设需要更具有紧迫性、全面性。但在全国抗战初期,党的干部大约只有2万余人,干部匮乏对这一时期革命任务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张闻天曾专门指出,“干部的极端缺乏——各方面要,无法应付”。与数量上的不足相对应,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日渐突出。这一时期的革命斗争形势极其复杂激烈,革命根据地同时面临革命与建设的双重任务,由此导致干部需要由无产阶级革命者向革命者与建设者的双重身份进行转变,干部队伍整体的思想政治觉悟、革命理论水平、教育文化素养及实践工作能力亟须全面提升。对此,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立即恢复因长征停办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并将其正式命名为“中共中央党校”,于1935年11月中旬正式复校复学。同时,为应对革命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共中央政治局特此提出以培训“群众的、军事的、党的、政治的四种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表明了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向专业性、综合性、精准性发展的客观要求。1937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最好的干部”。随着全面抗战的爆发,中国革命的发展变化赋予了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重要的历史责任与使命。1937年10月,毛泽东在《目前抗战形势与党的任务报告提纲》中提出了“从苏区与红军的党走向建立全中国的党”这一战略任务。在1938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提出“必须加紧认真地提高全党的理论水平”,要求自上而下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灵活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国际经验应用到中国每一个实际斗争中来。自此,延安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向正规化、现代化方向迈进。这一时期,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集中凸显出以下特点。 在顶层设计方面,制定并实施相关法律与政策,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令可循 1939年4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中,要求“实行干部教育,培养抗战人才”。1941年5月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规定“加强干部教育”,“实施公务人员的两小时学习制”。1943年2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在“统一干部管理,调整和提高干部”章节中,分析了边区各级干部中诸如缺乏文化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存在狭隘经验主义、宗派主义甚至思想意识腐化蜕化等问题,要求改造行政学院为区县级干部学校,并在重新制定学习计划与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坚持贯彻整风的思想教育。同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确立了“努力学习,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干部准则。上述法律法规分别从宪法性规章、政府规定、行为公约等方面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确认,赋予了其法律价值与效力。 与上述法律法规相对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要求大多以党内政策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例如,1939年3月,中央干部教育部制定《延安在职干部教育暂行计划》,针对不同的干部分类实施教育培训;1940年1月、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分别发出《关于干部学习的指示》《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中央宣传部先后发出《关于加强干部策略教育的指示》《关于抗日根据地在职干部教育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关于提高延安在职干部教育质量的决定》等相关文件;1941年12月,根据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战形势的重大变化,中共中央提出“积蓄力量,恢复元气,巩固内部,巩固党政军民”的方针要求,其中重要内容即在于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随后通过的《中央关于延安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对目前党校的整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要求、培训计划、指导思想等相关内容,对于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提升培训育人实效、优化教师学员队伍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与此同时,根据中共中央的工作指示,各革命根据地也紧跟延安步伐,借助整风运动的形势相继出台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整顿,如晋察冀边区发布《关于目前各地干部教育的决定》(1940年1月)等。 这一时期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文件与中国共产党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密切关联,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在逐步从小党发展为大党、从局部执政到创立新中国、从无产阶级革命向社会主义建设过渡等一系列深刻转变的过程中,关于如何培养干部、为谁培养干部、培养什么干部等问题的探索与回答,指明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内容。总的来看,延安时期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关键转型期,也是中国共产党积累治国理政经验的重要时期。在中国革命的语境中,这些宏大的历史背景与革命任务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客观上承担着解放人、改造人、培养人的重要功能,而这一功能要求必然是长期性、根本性、革命性的,需要在政治和法律的双重作用下保证实施效果。 在教育原则方面,着重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力求教育走深走实 针对干部队伍整体理论弱化、实践虚化及观念偏差等问题,延安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培训群体的类型、层次、内容也不断得到提升。据李维汉回忆,1937年5月,仅在中央党校培训的干部学员主体上至少囊括了红四方面军干部、陕北干部、老干部、高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抗大党员、白区学运干部、工农以及文化水平较低的干部等群体。这一时期人员分级分类教育体现出因需施教、因材施教的工作理念,也表明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系统化的态势。 鉴于文化程度、工作性质、学员结构等差异,这一时期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线是依靠科学理论指导科学实践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围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及其在中国革命中的具体运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把学习提升到关系党的根本目标的战略高度,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任务,他强调,“学习理论是胜利的条件”,并向全党发出开展学习竞赛的号召。张闻天着重说明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刻内涵,即加强马列主义的革命精神与方法的教育,用实际问题来说明马列主义的原则。会后,中央党校在课程设置上着重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党的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例如,将党史、党建教育摆在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位置,在开展“联共(布)党史”学习的同时,由陈云讲授《党的基本组织原则》《组织工作与领导方法》《支部工作》,谢觉哉讲授《中国共产党》《党员》等专题。在中共中央《关于干部学习的指示》中,再次强调全党干部都要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在《关于办理党校的指示》中,明确了党校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实际教育干部”,教学的中心目标是“求得理论与实际的一致”。1941年5月,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中提出,干部教育培训“应确立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的方针,废除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同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重点纠偏了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教条主义、主观主义、本本主义等错误倾向,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为了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各种原则的死记和背诵,要求加强对国史、国情、党史及政策的教育,“使学生既学得理论,又学得实际,并把二者生动的联系起来”。 上述教育实践凸显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政治导向和科学属性。其深刻价值在于,中国共产党在彼时历经二十余年的艰苦奋斗后,需要建构出一套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的话语逻辑和实践范式。这一“结合”的过程并非“话语再造”或“概念重塑”,而是逻辑契合、内容互嵌、语用融合的,具有对中国革命实践进行正确引领和科学阐释的功能,由此体现了党在干部的思想引领、价值规范、行为塑造等方面力图实现一体化、本土化的实践倾向。 在教育内容方面,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提升革命素养与建设能力同步进行,为革命转型奠定了基础 毛泽东在创办党的历史上第一所干部学校——湖南自修大学时,即明确了思想教育与知识教育相结合的教学要求。可以说,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开展之初就具有实现思想解放与人的解放双重功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党的干部教育培训迥异于旧式的私塾教育,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学校的“文明教育”,其鲜明地体现出阶级性、实践性和革命性等特征。历经多次调整和优化,延安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教育内容上,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业务学习。从事党务、政治、宣传、组织、经济、卫生、民运等各个部门的干部均要开展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囊括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法令、工作经验、相关历史及科学知识等方面。二是政治学习。包括时事教育和一般政策教育,主要以报纸、时事报告、时事讨论会等形式进行。三是文化教育。涵盖了国文、数学、历史、地理、自然知识和政治常识等方面的学习,例如徐特立、廖承志等人就在中央党校讲过自然和地理课。四是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教育、党的宗旨和党性教育、具体科学理论学习等方面。这四类课程有机结合、互相嵌入,形成全面提升思想教育、知识水平及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着力在通过革命活动实现人身解放的同时,以教育培训的形式使党的广大干部自觉融入人民革命中,从“灵魂深处”找寻和践行中国革命的使命与责任。 为提升教育教学实效,延安时期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与现代教育进行对接,对教育环节进行了深度优化,建立起科学的教学体系。首先,在教学理念上,对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不同类别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路进行了统一,即通过将学习与工作放置在同等地步,构建了全党上下一起学、在战斗和工作中学、党校集中学和“见缝扎针”学的教育工作理念。其次,在教学管理上,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学习的制度,切实保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规范、行之有效。一是设立学习节,加强学习的普及化、大众化、常态化。自1940年起,确定每年5月5日为“五五”学习节,专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二是规定固定的学习时长。要求党员干部在不妨碍业务工作、战争、身体健康等情况下,一律坚持每日两小时学习制。三是成立学习小组。将文化理论水平相近的同一单位干部进行编组,分类开展学习研讨、互促互学。四是建立讲授辅导制度。以设置学习小组指导员、巡回教育站、顾问团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指导和答疑解惑工作。五是实行定期测验考试。以日常考查、临时测验、学期考试、毕业考试等多种形式强化教育观测和监督学习。六是建立考核评定制度。以政治鉴定或组织鉴定衡量学员党性修养,以学业鉴定审核党员学习成绩,加强过程管理和成效考核。再次,在学习方式上,主要以自学、讨论、座谈、讲课等形式为主,注重精学、细学、研学、联系党史与实际问题学,促使干部教育培训学讲结合、学懂弄通、真学真用。尤为重要的是,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历史与现实、个体与社会、局部与整体等不同层面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化的学习,真正融入党的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中,建立起统一的思想认知和规范认识。 事实证明,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也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在要求。回溯延安时期的实践经验,主要着力于为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体系的构建提供“一泓清泉”,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需要着眼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宏伟使命,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0CDJ0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民法院报】延安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践探索 https://rmfyb.chinacourt.org/content/202503/21/article_968592_1390963239_5947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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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乡村振兴的关键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最显著的优势在于能否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将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消极因素转化为基层社会有序发展的积极因素,促进人、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人民法庭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引领公序良俗、增进群众福祉、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进入新时代,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实现快速发展,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不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也自觉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涌现出一批创新和深化诉源治理实践、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人民法庭》节目以小切口、小案例的形式,通过对12起案件办理过程的讲述,还原了法庭工作的点点滴滴,呈现出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诉源治理是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无论是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栟茶人民法庭的“船头审判”、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的“茶馆调解”、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五站人民法庭的“苞米地办公”,还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天通苑人民法庭对调解未成案件的依法判决,都凸显出人民法庭面临的案件类型的复杂性、群众诉求的多样性和诉源治理的必要性。作为一种带有鲜明司法烙印、体现基层法治特色的治理方式,诉源治理的主体主要是基层办案法官,对象是涉“诉”纠纷,重点是“源”头化解,其最大的优势则是在法官的主导下,多元主体、多种举措、多方资源的有机融合。经过诉源治理,许多存在激化苗头的民事纠纷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切身权益的需要也得以满足,诉讼的存量和增量,尤其是因民事争议处理不好而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比例大幅减少。可以说,诉源治理既是一项以法治力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机制,也是一件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民心工程。《人民法庭》节目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展现人民法庭诉源治理的基本面貌,让这一机制从理论走向实践、走向生活、走进群众心中。 诉源治理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诉源治理的核心是法官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解决问题,让群众在参与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无论是作为红色法治文化代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还是被誉为基层治理典范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都在于坚持群众路线。这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最杰出的创造。诉源治理恰恰实现了群众路线与法治建设的有机统一,也为在源头化解纠纷、以法治造福群众奠定了前提。正是由于诉源治理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某种意义上讲,群众对基层司法的参与,也是从文化、心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的全方位的参与。因而,诉源治理的功效,并不局限于案结事了和减少纠纷,更在于以司法的力量推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人民法庭》节目中,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人民法庭的实践表明,乡村振兴,不仅要兴农富农,也要重视文化传承,以良好家风、文明乡风的建设为法治增添能量、注入活力。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的做法则说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打造“无讼村落”,既可以改善当地的营商和综治环境,也为司法服务更快地融入基层乡村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动力。诉源治理的要义在于源头施策,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实践,可以促使基层社会治理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不仅是“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关键所在,也是在良法善治在乡村振兴中体现保障功效的要害所在。《人民法庭》节目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给观众讲述了诉源治理对乡村振兴的重要贡献。特别是这些案例很好地增进了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从“和谐一碗茶”到田间地头的调处息争,从基本案情的查明到现场情理法的融合适用,均立足乡村治理一线,而且大量存在的乡贤能人的参与、基层干部的支持,都体现出人民法庭在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努力。《人民法庭》节目中,法庭、法官的智慧和作用得到较好展现。经过法官的阐释,让群众明白调解案件并不是“和稀泥”,而是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基础上进行调解,由法官拿出最接近法律又让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调解意见。基层纠纷的处理,需要做到调解与审判相结合,能调则调,该判就判。法官的威信在人民群众心中,不是在法庭上,也不是在形式上。这就让人民群众更加明晰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也更加相信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因此,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可以为乡村振兴营造充分的法治社会环境,树立基层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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