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我校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校合作”签约仪式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会议室举行。我校校长范九利、副校长孙昊亮,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党组成员、副院长金文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健,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叶影及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副校长张荣刚主持仪式。
范九利与陈志君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范九利向杭州中院授牌“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陈叶影领受
陈志君向出席仪式的智库专家颁发聘书
范九利对陈志君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法学院校和司法实务部门承担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共同使命,杭州二级法院多项创新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此次院校合作是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务深度融合的务实举措。希望双方整合资源,发挥互补优势,合力产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院校合作标志性成果;坚持实践导向,推动协同育人机制的提质升级,共同提升法治人才培养的专业匹配度、社会适应度;健全合作机制,协力打造院校协作共建新机制、新模式、新品牌。
陈志君简要介绍了杭州中院“三庭一院”建设情况。她表示,此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院校合作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院校协作共同提高的有效路径。希望双方坚持合作互促共赢,建立学术、资源、项目推进机制,共同打造更具规模、更优品牌、更大效益的院校合作示范点。坚持优势融合互补,促进理论实践创新发展。坚持改革同题共答,面对当前法治领域新问题新挑战,合作攻坚解题。坚持人才共育共享,共建高水平智库,共促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我校张荣刚、孙昊亮、汪世荣、李大勇、付玉明、张超汉6位教授受聘杭州中院智库专家,双方参会人员围绕推进合作落实、提升合作质效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供稿:党政办公室 撰稿:周晓飞 审核:蒋国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