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哈萨克斯坦代表团共同参加2026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及相关交流活动

  • 2026年05月29日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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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至25日,哈萨克斯坦南哈萨克斯坦大学校长达尔汗·艾哈迈德-扎基、副校长阿金科扎·扎尼别科夫、奇姆肯特市南方特别经济区管理公司管委会副主席库舍罗夫·马克萨特率代表团一行6人来访我校,参加2026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及我校相关交流活动。

5月22日,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党委委员、副校长单文华在长安校区会见代表团一行并举行合作签约仪式。赵万东表示,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背景下,愿以“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为枢纽,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师资互访与联合科研等合作,打造中亚法学教育合作新高地。范九利表示,合作签约标志着中国中心从揭牌启动迈向实体化运营,合作朋友圈进一步扩大,与多单位签署的各项协议将共同构筑中心实体运作的坚实支撑。达尔汗·艾哈迈德-扎基高度赞赏我校在法学教育领域的深厚积淀与中亚法律研究的丰硕成果,愿持续推动双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与区域法律服务力。

合作签约仪式上,我校与南哈萨克斯坦大学、哈萨克斯坦南方特别经济区管理公司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合作协议》,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新疆大学法学院、陕西国际传播中心等单位围绕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学术交流、资源共享、国际传播、人才共育等领域签署多项合作协议。

当日,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教育厅与西北大学承办的2026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在西安举办。会议现场,我校与南哈萨克斯坦大学、哈萨克斯坦南方特别经济区管理公司正式揭牌“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哈萨克斯坦·中国办公室),与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现场签署《涉外法治产学研用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展校地、校院合作链条,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实践创新搭建更坚实的平台。

5月23日,学校召开“中国—中亚涉外法治与区域协同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哈萨克斯坦代表团、校内相关单位负责人与师生代表参会。校长范九利代表学校向南哈萨克斯坦大学赠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5卷)。双方围绕师生互派交流机制、学术科研与平台搭建、本科反向2+2双学位项目、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等议题深入交流。会前,哈萨克斯坦代表团一行参观了“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哈萨克斯坦·中国办公室)、立法研究院、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

来访期间,我校与哈萨克斯坦代表团一同栽种“中哈法治友谊树”,共同参访哈萨克斯坦驻西安总领事馆,赴西安浐灞国际港考察交流。

近年来,我校立足法学学科优势,深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中亚合作。未来,学校将以共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服务发展中国中心为抓手,持续提升国际合作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为推进与中亚国家法治交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撰稿:李泽西 审核:王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