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我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这是继获评“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之后,我校在法治工作领域取得的又一重要荣誉。此次获评,不仅是对我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效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我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建强法治文化阵地与实践育人品牌,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成果展馆,厚植德法兼修育人底色。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重大会议、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要求,保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以大学章程为办学治校“基本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抓实立项审查、立改废释、宣传解读全流程管理,构建起由 307 项现行有效制度组成的校内制度体系。完善学术治理、信息公开、师生诉求表达救济机制,依托多元平台切实保障师生权益。科学构建“合同审查—纠纷处置—风险预判”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智库优势,深度对接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需求,积极参与立法修订,多项咨政研究成果获得采纳转化,实现校内治理提质增效与服务法治建设同频共振。
下一步,学校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立足“十五五”时期“1139”战略部署,持续完善“制度筑基、治理提效、合规内控、法治育人、智库赋能”五位一体法治工作体系,巩固深化创建成果,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为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西法大力量。
(供稿:党政办公室 撰稿:赵静 审核:刘淑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