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4日,由我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和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政法委、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协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位于乌鲁木齐的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召开。来自各高等院校的学者、政府机构的学者、实务专家、《法制日报》《新疆法制报》等媒体记者100余人参与此次会议。本次学术研讨会是在新疆召开的首次全国性的“枫桥经验”学术研讨会,是实务界和学术界合作、对话、交流的一次盛会。
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我校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党委书记刘爱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江、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彦昭、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建勇、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助理程林依次致辞。我校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永辉同志针对本次研讨会的宗旨及意义提出了深刻的见解。
开幕式后,我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教授代表研究院和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政法委签署了合作协议,就人员交流、政法干部培训、平台建设等方面确定合作关系。
本次研讨会会议内容共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由我校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主持。在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环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军、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彤、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斌、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围绕新疆发展“枫桥经验”的大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依次进行主题发言。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彭中礼及青海民族大学教授王立明对发言内容进行点评。
第二单元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前瞻”,由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彤主持,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陈东升,我校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我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教授及《法律科学》编审何柏生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性问题进行主题发言。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石东坡针对上述的发言内容进行点评。
第三单元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由我校张师伟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社民,新疆工信厅综合处副处长黄蓉蓉,西南政法大学在站博士后彭红军,新市区迎宾路片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崔恒俊,新市区公安分局天津路派出所所长张旭光,我校副教授董青梅及博士研究生苟震分别做主题报告。余钊飞教授、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峥进行点评。
第四单元为“法治边疆建设”,由彭中礼教授主持,浙江工业大学石东坡教授、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徐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尹军、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卫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韩新艺、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车晋刚、深圳前海法院法官陈柳波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法治建设实践分别进行主题发言。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范晓东及我校副教授杜瑾进行点评。
闭幕式上,褚宸舸代表会议主办方进行学术总结,他认为实践新疆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全国意义、世界影响。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疆版需要深入基层做调查研究,边实践边总结,逐步实现从“管理社会”转变为“社会治理”、从“条块治理”转变为“综合治理”、从“应急性治理”转变为“常态化治理”、从“前现代治理”转变为“现代治理”的四大转变,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以制度创新、制度化建设为切入点。
(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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